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的内容如下:

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的内容主要测试速记的准确性和速度,计算机的准确性和输入速度。

报考条件为:1,具有中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掌握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是:1。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监督司法活动;2.协助检察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负责各类文书的日常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等相关事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处理案件及相关事项记录工作的人员,协助处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大部分法官(审判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的。办事员(聘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门行政编制),但部分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办事员。

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他的职责类似于法院书记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