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19号012号)

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宁波市为例,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第2004号)的规定永法正[2013] 12):

应用条件:

1.镇(街道)办理:只对参加水土保持的,同时参加水土保持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五年享受水土保持的,新征地或即将参加水土保持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叠加在同时享受水土保持的。

2.在市社保大厅办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土保或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享受精简等其他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从土保退休的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同时享受精简等其他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保)和参保的土保(含土保转社保)。已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并申请一次性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土保参保人。原办理老农保的以低标准养老保险一次性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土保前参保。2013 165438+10月25日前已从慈溪土保转入社保的人员。终止土保并享受生活补助等其他待遇的人员。以上人员也是退伍军人。

(一)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确定为缴费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缴费比例统一为18%。

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申请适当降低缴费标准。年龄每增加1周岁,缴费标准降低5%,最低降低到50%。

(二)账户处理:参保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后,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记入统筹基金。缴费标准降低后,其缴费指数和个人账户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补缴的缴费年限不计算向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

延伸阅读:如何买保险,哪个好,教你如何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