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省枣庄市中区第二批优选青年人才公告[47]
本次选拔青年人才47名,分为A类、B类、C类(岗位名单见附件1)。综合管理类岗位A类岗位优选范围为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综合管理岗位乙、丙类岗位优选范围为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目录见附件2)。
第二,资格
1,中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按时拿到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2016 1至2019 65438+2月27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优选范围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其中,本科生30周岁以下(2月27日以后出生,1988),硕士生32周岁以下(2月27日以后出生,1986),博士生35周岁以下(1983,65438+2月27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市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人员,或者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工作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凭学历报考。
第三,优化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 65438+2月27日9:00—2020 10月1 16:00。
复习时间:2月27日2019 14:00—2020年10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 65438+2月27日14:00—2020 65438+10月2日16:00。
报名网站:(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1,个人报名。申请人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申请人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正确,因沟通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19枣庄市中区优选青年人才报名表,提交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批准。
2.网上初审。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可更改,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日65438+16:00。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可于2月27日2019 14: 00至10月2日2020 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对面面试),按照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权变控制、专业素养、gfd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资格审查通过200人以上的,可增加初试确定面试人选。最初的测试方法是面试。
面试成绩100,确定7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这次优先给参加面试的考生报销交通补贴。交通费报销标准为:参加面试的考生据实报销,金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需提供报销凭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枣庄市中区2019优选青年人才报名表、交通票据原件及考生本人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以上凭证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销后,由财务部门打入考生个人账户。
(三)考察和资格审查。组成考察工作组,到考生所在地,根据考生的资格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调查以等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职位计划比例1: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成绩相同者确定为人选。综合管理岗A岗位有空缺的,该空缺岗位拟调入综合管理岗B岗位;综合管理岗B岗位有空缺的,该空缺岗位拟调入综合管理岗C岗位;根据相近岗位各考场未进入考察范围考生的加权平均后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面试人选,成绩相同者确定为后面试考察人选。
考察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同时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审查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地位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的考察;档案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情节严重的;以及候选人或工作单位不配合考察的,将不作为优先引进候选人。
调查组根据对人选的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合格人选为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经枣庄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办公室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体检。
(5)宣传介绍。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如发现影响引进的问题,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优化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优先录用资格。
第四,管理培训
(1)试用期管理。择优录用的青年人才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工作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由区财政承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服务期不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到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办理录用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后主动放弃者,不再聘用。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于考核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空缺情况,可安排符合条件的人选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2)依恋练习。择优录用的青年人才,起初不会分配到具体单位,而是由组织和人社部门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岗位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任职期满后,由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综合考虑业绩、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级事业单位工作。
(3)后续管理。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青年干部的重要来源,择优录用的青年人才由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推荐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博士生、硕士生可在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科级职位,工作满3年且具备条件的优先转为公务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治疗政策
(1)补贴。对优选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生每月3000元、硕士生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连续三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引进后3年内(含试用期)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住房补贴。相关补贴发放程序参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枣仁社发[2065 438+09]29号)、《枣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枣仁社发[2065 438+08]38号)、《枣庄市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2)配偶安置。择优录取的博士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身份,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帮扶或个人联系等方式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孩子上学。择优青年人才子女可在义务教育节点上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电话:0632-308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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