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德州齐河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再引进计划”公告【8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回归齐河,助力齐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招录在齐河县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现将齐河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引进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用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回到对象
在齐河县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含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备案的人员,下同),2007年以后进入医疗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的,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招聘)考试进行编制或备案。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齐河是某外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2.配偶、子女或齐河籍子女配偶在国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3.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在外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4.在齐河县兴办企业并在外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
5、本人或配偶已在齐河县市区范围内购买房产的在外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资格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有任职要求和最低服务年限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自愿接受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具有相应的履职资格(2013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应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被引用人员要求的所有学历、资格、证书应在2021年6月28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6月28日以后出生,1985);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6月28日以后出生,1980);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6月28日以后出生,1975);
4、特别优秀、特别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事一特例的方式。
(三)未列入引用范围的:
1,未经现工作单位和地方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同意;
2、正在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本单位定向服务年限未满或仍在新就业(聘用)的人员见习;
6.其他不符合报价条件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第二,引用次数
项目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34人,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6人。
三、报名时间
2021 6月28日至7月7日(上午9:00-165438+下午0: 30,14:30-17:30)。
第四,排列原则
(1)对等安置原则。按照对等安置的原则,实行编制或备案,职称等级不变,县乡两级不变,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调入单位即纳入备案管理的人员总量控制,事业编制不再保留。
(2)人岗匹配原则。对拟重新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员适当。
(3)服从调整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卫生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回到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于6月28日至7月7日0: 30(上午9:00+065438+下午0: 30)携带相关材料到齐河县卫生局政工股(齐鲁街278号)。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转诊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证明符合关系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均须提供)、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1份;
(4)本人、父母或配偶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生活证明(结合本人实际提供),其中:本人或配偶在齐河县市区范围内购买房产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1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当地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
(6)当地纪委、监察局出具的无党纪政纪处分证明;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回引。
2.资格初审。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用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转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确定人选。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引用申请,统筹研究确定引用方式。报名人数较少的,可在选调单位实地考察选调。报考人数较多的,按照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调入人员计分办法进行计分,根据分数确定拟调入人员。经过组织考察和档案审核,择优确定人选。
4.考察体检。对拟引进回来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严把综合素质关。严格审核其档案,重点是是否依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年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也要考察是否存在规避就业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对重要档案不全、个人经历不详、历史地位不清、无法有效追究的,或涂改、弄虚作假、报考信息不实的(含违规异地高考)等。,不符合就业(聘用)政策和不适合就业(聘用)的将不列为候选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拟重新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5.确定位置。体检合格者,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岗位和空缺情况,提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置意见。
6.转岗。考察、体检合格者,按照审批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齐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不及物动词其他解释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且工作未出具当地相关证明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回齐河县任职。体检合格后,可录用为齐河县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制人员,享受与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34-5327306
注册邮箱:qhxwjjzgk@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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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齐河县卫生系统“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