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今天的江城地区是一个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平定百越,南海郡、江城地区属之。

西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赵佗建立南越国,江城地区属南越国。丁原六年(111),汉武帝设高梁郡,江城地区属合浦县高梁郡。东汉延康元年(220年),设立高梁县,安宁县划归高梁县,江城地区属高梁县安宁县。

南宋梁武帝永初元年(420),郡改名为阶,高梁阶并入安宁阶。南朝时期(479 ~ 501),安宁改称安宁县。南朝梁武帝大同元年至二年(527 ~ 528),安宁县改名高良县,隶属高良县,江城地区隶属高良县。[4]

杨迪大业十三年(617),高良县改名阳江县,县名阳江市,这是阳江县和阳江市名称的开始。此后,阳江县一直是它的辖区或自己的州(厅),江城地区一直是它的领地,江城地区的中心阳江市也是县(州、厅)治所在地。这一立场一直延续到阳江撤县建市。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高州总局设在废弃的高良县,武德七年,改称高州都督府,政府设在阳江市。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州废为周恩,西平(今白沙)归周恩统治。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周恩为恩平县,县治阳江市。苏宗干元元年(758),恩平县改名为周恩,州仍在阳江市。昭宗大顺二年(891),避兵乱,迁州治恩平恩城。昭宗四年(904),迁州治阳江市。

宋仁宗八年(1048),周恩改名南恩州,江城归州治。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南恩府改为南恩道总统制,江城归政府管辖。元朝十九年改称南恩府,江城归州治。[4]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废弃南恩州,阳江县改为肇庆府。

清穆宗同治六年(1867),阳江县升格为阳江直隶州。同治九年,阳江直隶州更名为阳江直隶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称阳江直隶府。

民国元年(1912),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关于协调县地方行政公署组织的命令》,取消府、州、署三级,改为省、省、县三级,阳江直隶州改为阳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阳江县于1949、10划归广东省中部管辖,于1952划归粤西行署,于1956、11划归湛江地区管辖。

1988 65438+10月7日,阳江撤县建阳江市,江城区以阳江市为中心设为市政府驻地;同年4月,阳江市江城区政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