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制导的真正问题

答案:c

6.4评估内容和方法

6.4.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

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评价指标为SO 2、NO 2、PM 10、PM 2.5、CO、O 3,6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表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6.4.1.2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判断项目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域。项目评价范围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县级以上,下同)的,需分别评价各行政区域的合规性。如果存在不合规的行政区域,则项目所在的评价区域判定为不合规。

6.4.1.3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根据HJ 663年各评价项目年度评价指数判定。年度评价指标中的年平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符合GB 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