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内容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两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4号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2005年版《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综合笔试部分)进行了修订。

2006年组建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2006年2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了2006版《中医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在强调中医、临床实践和基础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除了部分考试科目。

中医经典著作内容纳入中医基础理论考试范围,传染病、医德医风等科目纳入考试范围,合理扩大各考试科目知识范围。

本次大纲修订在强调中医、临床实践和基础知识的原则下,合理删除了部分考试科目(中医不考人体认识、生理、病理等),将针灸纳入中西医结合医师考试范围,合理扩大了各考试科目的知识范围。

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格式分为单元、细节和要点。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体现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基本要求。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考试范围是:

1)中医基础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中医临床医学科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

3)西医和临床医学科目:基础诊断学、流行病学、内科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注:1。自2010起,取消学过中医(含民族医药)和确有专长的学生考试中西药内容。

注2。增加壮医、韩医、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从2010起每年举行一次,韩医、傣医考试从2011起奇数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