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中学自主招生2018的复函

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郎溪中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吉焦〔2018〕39号)收悉。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发展,同意郎溪中学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郎溪中学自主招生指标控制在45人以内,占郎溪中学招生指标。

二、招生对象为2018年郎溪县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习满三年。

三、自主招生学生综合素质五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级以上。

4.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郎溪县高普录取最低控制线。

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或变相*学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生要在书上签字,郎溪中学要签署明确意见(见附件1)。

七、郎溪中学安排的综合素质测试必须在中考后进行。

八、中考成绩公布后,郎溪中学将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2)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于7月12日前连同《录取通知书》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在普通高中提前分批安排正式录取。郎溪中学负责出具由市教体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九、不得以自主招生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你局确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