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020

复印病历的法人属于患者隐私。以下四种人是复印病历的法人,其余人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已故患者近亲属的家属或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办案需要。

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

1.存档医疗记录。病人的出院记录必须盖章才能报销。出院两周后请到病房复印。

2、住院病历,仅提供住院期间检验结果,病历资料由科室指派人员携带至病案室进行复印。

病历复印件必须向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历,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患者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如果代理人是第三方,即非父母,代理人应持患者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申请复印病历。其中,新生儿需在出生30天内由母亲办理,需提供母亲身份证原件。父亲代理的,应提供父母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是已故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原件和近亲属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和已故患者近亲属的合法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已故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已故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已故患者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证明材料、申请人与已故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合法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部门因办案、依法进行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评审或者仲裁、商业保险评审等需要,要求查阅、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在经办人员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的部分或者全部病历资料;

(一)主管医疗事故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部门或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取得病历资料的合法证明;

(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负责人的有效工作证明应当与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部门或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查需要,要求审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和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合法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以及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合法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