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长难句的句子成分分析
因为正是联邦巡回法院在所谓的“道富银行案”中通过其1998号判决引入了这种专利
因为引出了reason的状语从句,后面跟着reason,而且在这个从句中还有that的同位语从句。首先,主句it是联邦巡回法院本身的主语是it,谓语是was,宾语是联邦巡回法院,它本身是同位语;that的同位语从句前面是它本身,即联邦巡回法庭,它充当从句的主语;谓语是引子,后面是一串介词结构,表示伴随;In后面接地点状语。
因为引出了reason的状语从句,后面跟着reason,而且在这个从句中还有that的同位语从句。首先,主句it是联邦巡回法院本身的主语是it,谓语是was,宾语是联邦巡回法院,它本身是同位语;that的同位语从句前面是它本身,即联邦巡回法庭,它充当从句的主语;谓语是引子,后面是一串介词结构,表示伴随;In后面接地点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