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的考试程序是怎样的?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提交报考申请,上传学校推荐的报名表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根据考生所报职位,资格初审由宁夏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招录机关和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承担。考生可在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50,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组织。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分析能力。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选拔范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岗位确认和体检
报考非合并岗位的考生,录用为其报考的岗位,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报考合并岗位的考生,面试后公开选拔,然后进行体检。
(四)检查和资格审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我院出具的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不予递补。
(5)宣传和就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宁夏选调生市聘用对象,由宁夏区委组织部出具聘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