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刑法总则的主观问题

主观题和主观题的通用原则,从命题模式、答题方法、答题思路上备考。

回答主观题时,语言要简洁干净。你需要多锻炼,多看,多听,多练。语言文字的表达要规范,要用所谓的法语进行讨论,这样才能获得考官的认可,才会得到分数。法律语言只要准确,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也不需要优美的句子。

一、主观题的命题模式

1,问答

这种命题模式首先描述案件的事实和情节,然后根据案件涉及的刑法知识提出具体问题。一般来说,问一个关于某个事实的具体问题。这种模式的案例分析比较简单,题型集中,考点明确,方向明确,范围确定。考生只需要逐一回答问题。

2.综合解决方案

这种命题模式在全面描述了一个复杂的案件后,要求考生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对案件中几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这种模式要求考生根据系统的法律知识,发现案件中隐藏的法律问题并逐步分析案件事实,注重案件定性的正确性和考点的全面性。遗漏部分考点是该模式最常见的错误,要求考生在理解具体知识点的同时,将刑法知识系统化,注重体系的构建。

二、主观题的答题方法

相关性。在分析罪犯的刑事责任时,有两种方式来回答问题:

1.以犯罪行为为线索,即分析每一个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典型的讨论方式是:“对于甲乙双方实施的某一行为,甲乙双方成立某一犯罪,甲方成立某一犯罪,乙方成立某一犯罪。因A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以行为人为线索,依次分析犯罪分子的各种犯罪行为。典型的论述方式是:“对于A的刑事责任,分析如下:首先,A的行为符合A罪的构成要件,成立A罪同时触犯B罪是想象竞合犯;其次,A实施了行为C,成立了罪C,应当与罪A的数罪并罚;最后,A的D行为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无论采用哪种思维方式,在分析案件事实后,建议以行为人为线索,对罪名和处罚原则进行简明扼要的概括。

三、回答主观题的思维

案例分析要完整全面。刑法理论非常系统,逻辑性很强。犯罪构成的原则,故意犯罪的形式,* *罪理论,罪数理论乃至刑罚理论的内容都是围绕着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展开的。相应的,案例分析题通常会涉及到这些理论问题。简而言之,案例分析的具体内容就像法官对一个案例的判断。因此,在分析案情时,所有出现的情节和事实,只要具有犯罪意义,都要在分析中加以处理,并在头脑中不断提出以下问题:

1.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是犯罪,理由是什么?如果罪名成立,什么罪名成立,为什么?

2.认定犯罪成立,应当分析以下内容:客观行为内容是什么,行为方式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实施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原因,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事实的认识是否存在错误,是否影响故意犯罪的认定。

3.如果故意犯罪成立,属于哪种故意犯罪形态,即犯罪既遂还是未遂、中止还是预备?原因是什么?

4.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是否属于* * *犯?犯罪的范围是什么?是* * *共犯还是间接共犯?是教唆犯还是共犯?* * *违法者有没有认定的特殊情况?* * *共犯的分类是什么?惩罚原则是什么?

5.罪数的处罚原则如何确定,是否存在罪数判断的问题,是否存在想象竞合、法律竞合,或者吸收犯、牵连犯的问题?

6.案件事实中是否有具体的量刑情节、累犯、自首、坦白或立功表现?

7.在回答上述问题时,还应考虑以下问题:刑法理论中对相关案件的情节和事实是否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学说,根据不同的观点和学说会得出什么不同的结论。凡涉及相关理论或对案件事实有不同解读的,都应予以解答,原则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8.考试中无法对案件事实作出确定性判断的,出于考试评分的需要,应给出相似或相近的判断,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在一些案例分析中,重点不在于结论,而在于考查考生运用刑法理论分析案例的思维和过程。

技巧是一方面,但也比较虚。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有专业知识。说一千句一万句,所有的技能都抵不上力量本身。皇帝还特别强调,重点要放在知识上,打好基础,利用这几天多写多练,融会贯通,才能更好的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