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扰民有什么规定吗?
禁止施工噪声的时限为22时至次日6时。此外,场地边界的环境噪声白天不得大于70分贝;晚上不超过55分贝。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日12至14、18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及其他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作业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导致神经系统衰弱和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如失眠、多梦、休息和睡眠条件差,或休息和睡眠质量差,临床症状和表现如深睡眠期缩短、浅睡眠期延长或神经性头痛、偏头痛、失眠和多梦;
2、产生心功能不全的症状,长期的噪声危害会导致冠状动脉缺血和短暂的血管痉挛,从而导致胸闷、气短、心悸、心前区不适等;
3.噪音还会对耳道和听觉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如神经性耳鸣,甚至神经性耳聋。
建筑噪声是指在城市中,地铁、公路、桥梁、地下管道、电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现场,大量使用性能各异的动力机械,使原本安静的环境成为噪声污染严重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向附近居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