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淮阴工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江苏省淮安市,这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国家试点高校。在此,我们来看看《淮阴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淮阴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和学校面临的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文科(美术)]的招生。

第三条学校的全称、代码、性质和地址。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

学校代码:GB代码11049。

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立高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梅城东路1号(梅城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北京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何澄街1号(小湖校区)。

第四条淮阴工学院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2011获批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工程试点单位;2021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国家试点高校。

第五条授予学位的学校名称为淮阴工学院。对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体制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内城市设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协助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实行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学校招生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淮阴工学院应当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近年来学校生源招生计划的编制情况,确定学校的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的情况。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学校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第十三条淮阴工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体检及特殊专业要求)。

第十四条淮阴工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生。 公正、择优,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在高考综合改革采取“3+1+2”或“3+3”模式的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别)必须符合本专业(类别)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投档比例,按照自愿投档的顺序分批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归档结果相同时,应按下列方法排序:

1.对于高考综合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语文单科、外语单科、历史单科成绩之和及复选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一下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对于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阶考生,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之和、外语成绩之和、物理成绩之和、复试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一下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

2.采用“3+3”模式综合改革高考的省份,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外语成绩和选考科目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一下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入档的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一下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对于已入档的理工科考生,按照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一下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

淮阴工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人数不足的,参加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的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或按规定抽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当考生不能满足全部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该生受到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类),不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艺术(美术)专业,我校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考(联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

在江苏省,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排序,成绩统一划定。

外省考生,按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美术类)考生,执行计算办法。

考生入档后,按投档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淮阴工学院普通高考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俄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选修的外语,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的

第二十二条被淮阴工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由淮阴工学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淮阴工学院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佳飞[2065 438+04]136号、苏佳飞函[2065 438+03]8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

农林专业:2500元,

文科专业:5200元,

理科专业:5500元,

工科专业:5800元,

美术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4200元,

嵌入式培训专业在原有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学年65438元+0,000元至65438元+0,6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复审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了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保障机制,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形成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打造了“全覆盖、全帮扶、综合受益”的扶贫网络,形成了具有淮工特色的“资助体系”。详情请联系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7-83591198。具体可参考学生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梅城东路1号。

邮政编码:223001

招生电话:0517-83591026 0517-83591073。

招生传真:0517-83591026

电子邮件:hgzsb@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招生监督邮箱:纪薇@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种媒体摘编刊登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刊登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立即废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