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科目省级考试的内容
公安专业科目省考主要衡量报考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素质、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详情如下:
1,专业素质:主要测试报考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岗位必备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其中,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职业道德包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2.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方针、路线、方针、政策和历史沿革。
3.基本能力:主要衡量报考人员在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活动中把握形势、正确观察、判断和分析案件(事件)以及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包括群众工作能力,如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等;调查研究、争议解决、风险识别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能力;运用信息的能力,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