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事搬迁政策

北京军事搬迁政策

在京服役军人转业问题是很多北京现役军人关心的问题,北京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落户政策。再来看看北京军人转业的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在入伍前或结婚时安置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配偶已嵌入部队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

3.配偶取得天津、重庆、省会(自治区首府)及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

4.配偶已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

父母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在其父母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都是军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安置在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退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