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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

(1)

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历来有基本肯定和全盘否定两种观点。上世纪70年代初,前一种观点一度成为“权威”意见,因此不同观点很少被提及。1973年,李希凡同志写了《红楼梦》,为什么最后四十回没有写出来?在代表作《后学后记》中,发表了一个比较新的观点,现转录如下:

围绕《红楼梦》续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一场长期的严肃而尖锐的斗争。《红楼梦》在清中叶流行之后,续集层出不穷。今天能看到的,比如续《红楼梦》等。,大多是高鹗的续集...总之,他们是如此迫切地想要摆脱对曹雪芹《红楼梦》主题和情节的批判,但他们仍然坚决反对高鹗的续集。……

在这场中国小说史上的尖锐斗争中,高鹗的《后四十回续》始终站在包含一定反封建内容的进步的对立面(虽然在扭曲前八十回的主题和情节方面也有所滞后),与曹雪芹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一起,受到了封建制度捍卫者和封建反动文人的围攻。……

因此,如何评价高鹗及其后四十回续作,不应仅仅局限于真实性的考证和前后利弊的比较,而应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从中国小说史的斗争中去分析它是否有进步,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我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中国小说史上的尖锐斗争缺乏具体的研究。但是,我觉得李希凡同志提出的这个新论点是不容商榷的。第一,大量的续集“都是高鹗续集之后的续集”,并不意味着这些续集的作者“仍然反对高鹗续集的结局”。而且因为这些续作的情节都写在一百二十回之后,所以说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是“和曹雪芹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一起,被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和封建反动文人围攻的”。这只能说,高鹗以外的狗尾貂作者没有足够的史料来区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而缺乏足够的识别能力(这是主要的),竟把这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当作一个作者的产物,普遍地歪曲和反对。我们不能因为高鹗以外的续集编剧的思想水平比高鹗更差更反动就断定高鹗是和曹雪芹站在一起的(所以他们当然看不到高鹗和曹雪芹在世界观上的尖锐对立)。第二,如果不对《红楼梦》的前80回和后40回进行科学的考证和具体的比较来辨别其优劣,“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中国小说史的斗争中来分析其进步”就不是一句空话了!能否从这部作品在小说史上的尖锐斗争中是否起到进步作用的分析中,把考证真伪、鉴定利弊的具体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因此,李希凡同志的这一观点,如果我可以冒昧地说一句,客观上给《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披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但却给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分析高鹗的续集制造了重重障碍。

1978年10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胡文斌同志发表的《论《红楼梦》四十年来的政治倾向》的《文艺论文集》第五辑。他认为:“程维远和高鹗两次编辑出版的120本《红楼梦》的后40回,在几十部《红楼梦》续书中,用最微妙、最阴险的手段篡改了曹雪芹原来的思想主题。”“从根本上说,续集的主导政治倾向完全修正了原著的主题”,续集“实际上是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为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利益服务的”。我基本同意这个观点。但需要补充的是,高鹗续书的方法之所以是“最隐蔽、最阴险”的,是因为它在前八十回看似忠实于曹雪芹的原著,而在某些故事情节的结尾,又是根据前八十回曹雪芹所暗示的内容,自相矛盾地延续下去;但实际上,续集作者是在推销与曹雪芹所反映的思想内容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商品,以达到分流栏目的目的,使读者在不经意间陷入其中。因此,我也同意胡文斌同志在那篇巨著的结尾所说的,我们应该重新评价《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而“也正是由此,我们应该总结反动阶级利用古典小说进行反革命活动的规律和教训(作者出版社:后五个字好像改成了李希凡同志所说的‘尖锐斗争’)。这样才能发现中国小说史上尖锐斗争的复杂性及其曲折隐蔽的表现形式。

(2)

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作者对封建统治阶级罪恶的无情揭露和对封建礼教虚伪反动的严正批判随处可见。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加强自己的统治力量,必须和其他阶级一样,重视教育第二代,培养接班人这一重要环节(顺带一提,贾宝玉的叛逆性格表现在他不愿意做封建统治阶级的温顺接班人)。为了揭露封建教育的腐朽和反动,指出封建统治阶级企图利用孔孟来培养二代的彻底破产,曹雪芹曾经用寥寥几笔笔墨勾划出一个封建家塾的恶景,也就是《红楼梦》第九集。在这个家庭学校里,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到每个人的言行举止,一切都近乎丑陋、猥琐、不堪入目。通过这种精辟的描述,读者不难认识到,在封建社会,对孩子的启蒙教育,并不是圣经圣贤们所宣扬的伟大真理,而是这种腐烂恶心的赤裸裸的黄色垃圾。那么,这种家庭学校培养出来的孩子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就不言而喻了。试想,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如果他不是薛蟠或者贾瑞,他可能是金荣或者贾蔷,要不然他就是一个爱别人的人。然后,在他完成学业后,他将通过科举考试爬上上层统治阶级社会,自然成为贾雨村的一流人物。但是,封建教育和孔孟之道的破产已经到了什么程度,这是很清楚的!正是因为作者反对这样的教育,所以塑造了贾宝玉这样的叛逆性格。贾宝玉在“扰校”后再也没有上过学,这与他厌恶读死书、走八股、反对用儒家伦理束缚思想的一系列言行是一脉相承的。这是曹雪芹本人世界观中的先进思想和民主因素在作品中的具体反映。

但在后四十回的第一本书,也就是第八十一回,续集作者写了贾宝玉“两次进校严词”的文字情节,与前八十回格格不入!从此,贾宝玉不仅成了令人讨厌的道士相,还大谈什么是自然的、可取的,甚至还进一步灌输了《湘妃姐姐传》等典型的封建思想;并最终走上了科举尽孝的“正道”。在作者高鹗世界观的延续中,他认为只有追求名利,并“扩展世界”,得到“桂兰·齐放”的结局,才是严肃的人生道路。这不仅与曹雪芹的思想相去甚远,也是对曹雪芹前八十回所体现的先进民主思想精髓的一次彻底反击!李希凡同志说,高鹗的后40章,“虽然也歪曲了前80章的主题和情节”,只以“落在后面”来批判它,有点掴头,接近蜻蜓点水。

(3)

《红楼梦》续集在后四十回美化了封建国家机器。我想说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对薛蟠杀人的具体描述。

前80次薛蟠杀过人一次,后40次杀过人一次。由于曹雪芹和高鹗这两位作者的世界观和思想水平完全不同,对这两起杀人事件的具体描写也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薛蟠第一次为了买甄的女儿(陈赓原著是英菊,后为香菱)而杀了冯渊,这一点可以在《红楼梦》第四回中找到。这一次在近年来的《红楼梦》研究领域非常著名:官方保护符号的出现、贾薛四家的提出、屈律以及凶手薛蟠被专门庇护的事实,是这本书的中心情节。通过曹雪芹的描写,读者可以深刻地体会到当时的封建官僚腐败,统治阶级制定的一套所谓“王法”已经成为一纸空文,封建国家机器实际上已经失灵。即使是冯渊这样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物,遇到有钱有势的贵族也救不了他的命。即便如此,像傅凤元这样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普通人,被剥削压迫的劳动者,包括被骗卖身的孤弱少女连赢,当然也岌岌可危。曹雪芹对凶手薛蟠做了如下描述:

薛蟠见出身名门,决定买下他,但冯家来带人走的时候,他因为欺负家奴,把冯渊打死了。.....他带着母亲和妹妹,踏上了漫长的旅程。他把人命官司当儿戏,自己花了几个臭钱,这是必然的。……

在曹雪芹笔下,薛蟠作为一个杀人凶手,连一点人命的精神负担都没有,对于当时的豪门子弟来说,真的是杰作。更妙的是,作者在写贾雨村对此案的判决书时,不用等薛佳两家人派人来求情,就主动结束了公案,然后给贾政和写了一封书,说“使甥之事已过,不必再管”云云邀功。由此可见,当时所谓的朝廷官员,其实就是一群奸商。试想,在这群贪官的统治下,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权能不摇摇欲坠吗!就这几行字,我们就不难理解曹雪芹为写出这部不朽巨著所付出的心血了。

薛蟠的另一桩命案是续集作者高鹗写的,情节极其简单,却被续集作者刻意复杂化。从第八十五章、第八十六章到第九十九章、第一百章又被提起,一直到全书第一百二十章才结束。故事是:薛蟠在酒店喝酒,对服务员张三不满。他用玻璃打碎了张三的头,张三因伤重而死,于是把薛蟠抓起来,送到将军那里。薛家先贿赂审理此案的知府,交出口供;不想上诉,从县里到衙门,再由京营节度使向刑部申报,无论薛家人如何为受贿申辩,薛蟠都没有被改判,听候定罪和执行。直到工作结束,贾宝玉中了彩票,皇帝特赦令,薛家付了赎金,救了薛蟠一命。过去有些评论文章认为《杀人案》是高鹗写的一篇成功的作品,属于后四十回中应该肯定的部分。而我认为这一事件恰好是高鹗极力美化封建国家机器,吹捧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个证明。

我认为,高鹗对这起凶杀案的描述,充分表明他站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立场上,为垂死的封建政权歌功颂德,把封建官僚机构视为当时仍足以控制社会的有力工具。这和曹雪芹前八十回,尤其是第四回描写的完全相反。我们看看,在犯罪之初,薛蟠没有病死,贾府也没有失势,但作为凶手,受到了封建王法的惩罚。后来薛家败诉,当然是因为贾家势败的影响,但续集强调的是当时封建司法机构自上而下的严格执法和权力巩固,既能惩治枉法的贪官,又能公正破狱,公平惩办凶手。直到封建统治阶级的叛逆者、叛逆者贾宝玉跪拜有奖。然后最高统治者皇帝非常高兴。他觉得自己已经用“大棒”惩罚了贾这样的世家大族,还不如再买个小胡萝卜当甜头,薛蟠的命只好从宽,有救了。薛蟠被放出来后,马上就发了誓,发誓一定悔改。这个描述恰恰说明:在续作的眼里,皇帝掌握着生杀大权,他完全可以掌控整个封建官僚体系。即使是贾、薛这样的豪族,最终也会对最高统治者嗤之以鼻。这不就是说明封建国家机器并没有失灵,封建统治阶级的建立还是可以禁止的,封建政权还是牢牢掌控的吗?哪里有一点世界末日的迹象,说明王刚已经解决了问题,大势已去,封建地主阶级即将崩溃?

(4)

我也认为,不仅《红楼梦》续集后四十回的反动世界观和在这种反动世界观指导下写的一些荒诞反动的思想内容要批判,而且《红楼梦》后四十回续集的意境和艺术性也要批判。这里只想说一点,就是作者对贾宝玉正面形象的延续是极度扭曲和摧残的。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生动地塑造了一个栩栩如生的贾宝玉形象,并把这个具有叛逆性格的典型人物放在封建末世的缩影——贾府,一个处于没落和崩溃边缘的贵族家庭的典型环境中。前八十回中的几个重要事件,如袁春归省、贾政之死、大观园被袭、晴雯之死,都贯穿在贾宝玉的言行和思想活动中。也就是说,贾宝玉对这些事件的感情、态度和爱恨倾向,也反映了作者对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感情、态度和爱恨倾向。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曹雪芹本人从第八十一回开始继续写下去,随着故事的深入发展,各种矛盾的激化,贾宝玉在作者笔下的典型形象必然越来越鲜明,他的性格特征必然越来越突出。当然,作者在写这个典型人物的时候,势必越写越难,越写越需要严格控制分寸。现在,曹雪芹的手稿只写了第八十遍。作者要想写完这本书,首先必须遇到的是如何进一步塑造贾宝玉这个典型形象,如何把这个主角和书中必然会发生的几件大事有机地联系起来。这是续集作者必须经历的重大考验。可以肯定地说,续集作者高鹗无论是才学能力、人生阅历、人生理想,都无法与曹雪芹相比。换句话说,高鹗不可能步曹雪芹的后尘,继续走这条创作道路。然而,由于高鹗想继续写整本书,他无法避免这第一个矛盾。于是在后四十回中,我们发现续集作者高鹗异想天开,巧妙地编造了一个情节(其实是弄巧成拙)(甚至这个情节在前八十回中被活生生地搬了出来),就是贾宝玉无缘无故地失去了命根子——通灵宝玉。这样,高鹗对贾宝玉是完全“主动”的,他会为所欲为,一切都由作者摆布,而不管贾宝玉在前八十回中逐渐养成的性格特征和明显流露出的爱恨倾向。他问宝玉糊涂,宝玉怔怔,痴情;他想让宝玉明白,宝玉会如梦方醒,过几天正常人的生活。请看,宝玉在他的爱情和婚姻这一重大事件中,可以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在贾母的葬礼之后,作者对宝玉只字未提。贾府被朝廷劫掠,被“强盗”抢劫。在这灾难的关键时刻,宝玉居然游离于世俗的欲望之外,就像秦人视越人肥而不生一样,根本不相干。如此拙劣的艺术手法,既不配称为现实主义,更不配称为浪漫主义。不仅不能和前八十回相比,连曹雪芹嘲讽的才子佳人的普通无聊小说水平都不如。林语堂在《平心而论高鹗》一文中认为,续集后四十回所描写的人物“不仅与前八十回连贯,而且天衣无缝,能在人物性格上作出意想不到的发挥和深度”。这真是罔顾事实!只要我们读原著的后四十章,就会觉得林语堂用这种方式为高鹗的续集唱赞歌,显然是别有用心的。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种奇谈怪论也是可以脱离的!

(5)

也许有人认为,高鹗的续集可以让曹雪芹未完成的杰作变成一个有始有终的完整故事,毕竟满足了读者的需求;况且,作者对宝、戴、柴三人的婚恋关系的处理的延续,基本上是悲剧结局,最终符合作者前八十回规定的情节。高鹗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在我看来,如果真的从这个方面来评价后四十回,那么这个所谓的“功德”不过是续集作者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过”。因为后四十回把《红楼梦》这部全面反映末世封建主义必然崩溃和灭亡的不朽文学巨著的伟大意义扭曲和缩小了,只变成了一部宣扬“一个死而有情,一个悟而有情”的爱情小说(林语堂语,见《为高鹗说句公道话》)。应该承认,在过去的200年里,有很多人只把《红楼梦》看作是一个关于男女爱情的故事,而这种观点显然是后四十回的影响造成的。为了使曹雪芹的这部不朽名著得到真正崇高的评价,完全有必要对后四十回进行严肃而现实的清算。

补说

1974年春,我写了一篇几万字的论文,是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因为所持的论点不符合当时“权威人士”的意见,而我又不愿意修改自己的文章以顺应当时的潮流,所以这篇文章在写出来的当天就被搁置了。久而久之,就没了。如果要另起炉灶,重新搜集素材,对高鹗的续集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和精力是不允许的;所以,就我记忆所及,我只能在那篇论文中总结出几个稍有创新的论点,写出这篇短文,哪怕读者觉得有点偏激,也会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