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在职法学硕士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
1.法律创造的主要方式有()和()。
2.公元前18世纪的()是世界上基本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律。
3.西方社会现存的两种法律制度是()和()。
4.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类似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
5.基于法律的创造和表达,法律可以分为()和()。
6.在我国,广义的立法主体既包括()又包括()。
7.根据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
8.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由法律确认()。
9.法治的对象是指()。
第二,对或错(正确打勾,错误打x)
1.法律规范是通过法律条文来体现的,一个法律规范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2.该法律将在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后立即生效。()
3.法律随着法律的出现而产生,法律随着法律而产生。()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不具有同一性。()
5.行政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司法权是一种裁判权。()
7.制定相关法律的权限划分是立法体系。()
8.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前提。()
9.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10.法律是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一切具有强制力的规范都是法律规范。()
三、选择题(给出的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正确的,选择它并在问题后的括号中写下它的标签)
1.从法的起源来说,法()。
A.一直存在,人类社会有法可依。
b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在整个原始社会历史时期都没有法律。
c是阶级社会的产物,起源于奴隶制社会。
d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
2.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分出现在()。
A.民法体系
B.普通法体系
C.社会主义法制
D.伊斯兰法律体系
3.在法律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调整的次数
D.法律调整的结果
4.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可以委托其他辩护人为其辩护。这一规定属于()。
A.强制性规范
B.适用性规范
C.委托规范
D.确定性规范
5.下列()文件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A.民法通则
B.营业执照
C.判断
D.逮捕证
6.债权属于()。
A.绝对权
B.相对权利
C.一般权利
D.受权调查范围
7.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在欧洲封建割据时期作为团结象征的教会法
B.盛行于欧洲大陆的罗马法
C.英格兰各地的习惯法
D.适用于整个英格兰的判例法
8.《集会法》规定,本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属于()。
A.法律原则
B.法律概念
C.法律规范
D.法律和技术条款
9.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来源是()。
A.组成
B.法学
C.村规民约
D.法律
10.除了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有国家的法律都可以归类如下()
A.基本法和普通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成文法和判例法
D.普通法和衡平法
四。名词解释
1.法律的规范化
2.法律和历史传统
3.法律解释
4.法律思维
5.法治国家
动词 (verb的缩写)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2.简述两种西方法律体系的差异。
3.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4.简述法律职业的特点。
六、论述题
1.试描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2.论法治原则。
一、填空
1.制定和承认2。汉谟拉比法典3。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律部或部门法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授权的地方各级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7。委托规范和适用规范
8.容量9。国家机器和权力,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二、判断题
1.×2.×3.×4.×5.√6.√7.√8.√9.×10.×
三、选择题
1.D2 . B3 . B4 . D5 . a6 . bc7 . D8 . d9 . ad 10。AB型血
四。名词解释
1.规律常态:指法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的属性。
2.法律历史传统:指由历史沉淀下来并流传至今的关于法律的社会态度、信仰、习惯和制度。
3.法律解释:是指国家主管机关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种法律材料的法律意义所作的解释。
4.法律思维:是专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性质来规范和概括人们的思维趋向而形成的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而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式。
5.法治国家:与专制国家对称的概念是指管理国家、控制权力、维护权利的社会状态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率和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动词 (verb的缩写)简答题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1)不断进步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规律。
(4)依靠革命或改革的发展规律。
2.简述两种西方法律体系的差异。
(1)法源传统不同。
(2)编纂传统不同。
(3)法律结构的传统不同。
(4)法律适用的传统不同。
(5)诉讼程序的传统不同。
(6)职业教育有不同的传统。
(以上几点一定要简述,否则不得分。)
3.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1)客观原则。
(2)目的性原则。
(3)平衡原则。
(4)发展原则。
(5)主次原则。
(以上要点略述,否则酌情扣分。)
4.简述法律职业的特点。
(1)法律与职业的专业性。
(2)法律专业机构的独立性。
(3)法律职业的分层。
(4)法律职业的整合。
(以上要点略述,否则酌情扣分。)
六、论述题
1.论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与一般社会关系相比,它有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只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社会关系,才能称为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根据法律或协议,当事人分别享有一定的权利或承担一定的义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与法定的权利义务相联系的。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当法律关系被破坏时,
那就意味着国家意志赋予的权利被侵犯,设定的义务被拒绝履行,所以国家必须使用强制力来保护法律关系。
2.论法治原则。
(1)通过法律控制权力的原则。
法治意味着权力控制系统的存在和对权力平衡原则的遵守。法治国家制约公共权力的主要方式有道德制约、权力制约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
最终表现为法律对权力的控制,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2)权责统一原则。
只要是公权力,就有支配私权的能力,所以就有非法侵犯私权的可能。现代权力责任不仅承担因滥用权力或忽视权力而产生的责任,
它还承担着满足公民权利要求的责任和管理带来的保障责任,从而使权力和责任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导致国家中任何权力主体都无法逃避责任。
(3)权利保护原则和社会自由原则。
权利保护制度始于法律对权利的宣示。权利的宣示,权利被侵害的预防机制,权利被侵害时的救济机制和公民个人在获得权利时遇到障碍时的国家救助机制,
它构成了一个真正有效的权利保护体系。
自由要求国家尽量减少限制,这是社会自由的原则。它表明:
1)自由只受法律限制;
2)自由不仅存在于法律之中,也存在于法律之外。法律不禁止自由;
3)自由是指法律保障的自由,而不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4)公民义务法定化和相对性原则。
公民的义务是根据法律确定的还是根据权力的任意性确定的,这是法治社会与专制社会的区别之一。
法律化的公民义务包括三类,即实现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基本义务、源于自身权利的相应义务和自愿义务。
义务的相对化是指义务种类确定后,公民承担任何一种义务都有了法律依据和量化。义务是否相对,也是法治与专制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