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民政招聘提问
答案:a,c
《慈善法》第十八条慈善组织终止,应当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应当自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未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不履行职责的,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慈善组织章程的规定,转让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A对,B错);章程中没有规定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的主持下转让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布(C正确,D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