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两个重点知识点(重点)
1,广泛而真实的民主
(1)国家
国家的产生和国家与阶级的关系:国家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产物和表现。
②国家的含义:它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③国家的本质:阶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民族性质
①国民性的定义:国民性即国家制度,是指国家所有社会阶层的地位。
②国民性的决定因素:国民性是由统治阶级性质决定的。
③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我国绝大多数人民实行民主,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民主的特点:新民主主义、普遍性和真实性。
中国专政的特点:新专政,即人民民主,敌人专政。
③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为什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生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写进了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展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只有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
①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②营造良好环境:为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③重视法制建设: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④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人民民主。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标准
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国家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神圣的权利和庄严的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②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公民必须依法履行政治义务。
政治义务的含义: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②中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2.参与政治生活,掌握基本原则。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这一原则表明,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平等适用法律。这是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内容。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都是实现人的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既是法律的权利主体,也是法律的义务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保证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2)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同时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为什么要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基本一致。我们应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时将它们结合起来。
②如何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政治生活提倡民主和法制
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政治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主题是提倡民主和法制。
1,当代中国人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关注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心中国的命运,维护国家利益,关注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世界和平的发展,是我们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我们将永远参与,我们将永远参与。
(1)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相辅相成。政治生活更多涉及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影响人民民主的实现,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参与政治生活,需要学习政治知识。
学习政治知识有助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助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助于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民族观念,有助于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3)参与政治生活是惯例。
①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参与选举、民主监督、管理、决策、社区活动等。
②中学生如何参与政治生活;
参加学校的时事政治学习,养成读报、看电视新闻的习惯,养成关心国家大事的习惯,参加共青团活动。
③参加政治实践活动的意义:有利于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有利于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质量,有利于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有利于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有利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理解,有利于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第四,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1,选举方式的选择
(1)直接选举:
①直选的定义:是选民直接投票给选举人的一种方式。
②直选的优点:可以直接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它有助于加强选民和当选者之间的联系。
(3)直接选举的局限性:在选民人数较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和技术工作难度较大。选举成本很高。
(2)间接选举:
①间接选举的定义: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出上级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
间接选举的优点:选举成本低,易于组织。
(3)间接选举的局限性: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被阻断,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
(3)平等选举:
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方法。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可以考虑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其积极性。
(4)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一种选举方法。差额选举可以为选民提供行使选举权的选择,也可以在选民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选举方式。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规则,以演讲和答辩的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法。对选民了解选民是有帮助的,但如果不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导致虚假宣传和金钱交易。
(5)如何选择选举方式:
(1)必须体现民族性。
(2)必须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3)必须采用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法。
④不同时期和地区应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受教育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
(6)中国选举方式的选择:
中国将长期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发展不平衡,决定了我国的选举方式。
(7)中国现行的选举方法: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和乡级以上政府的组成人员由间接选举产生。
(2)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行直接选举。
2.珍惜你的投票权。
(1)公民只有有效行使选举权,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2)只有珍惜自己的选举权,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五.民主决策:做出最佳选择
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1)公民为什么要参与民主决策;
(1)政府的决策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千家万户的生活。因此,决策是否科学非常重要。
(2)通过民主选举,把代表人民意志的人选进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和决策,是决策能够体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2)中国企业参与民主决策的主要表现:
(1)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通过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参与决策)
(2)专家学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对重大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这是公民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3)决策机关对所有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真正了解决策的相关内容后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4)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上,公民还可以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3)中国现行的几种民主决策制度:
①反映社情民意制度:决策机关在决策前广泛征询民意,集思广益,让公民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决策的制度。它能使决策既满足公众的需要和愿望,又具有实用性。
(2)公示制:决策机关通过公示板、公示牌、电脑触摸屏、公开宣传单、工作指令卡等方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的制度。有利于公众了解决策内容,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专家咨询制度: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意见,集中学者智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决策作用的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和科学预测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发挥“望远镜”和“显微镜”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社会听证制度: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听取有关团体、专家学者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
2、同历决策过程* * *享受决策结果(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1)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
(2)有利于决策者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
(2)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公民执行决策的自觉性,促进决策的实施。
(3)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信心,培养公民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关心公众生活的政治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