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际私法备考知识:实体法解答

实体法解决方案

实体法的解决是指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民商事事实规范,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方法。

为了克服冲突规范在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不完全性,更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自19年底至20世纪初,国际实践中出现了另一种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即有关国家通过制定国际条约或依托实践中形成的国际惯例,在某些方面统一其民商事法律, 其中直接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从而避免和消除相关民商事法律关系所涉及的问题。 正是因为这种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统一了有关国家的实体民商事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对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起着直接的作用。就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而言,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解决方案优于冲突法解决方案,因为它从根本上起到了避免和消除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作用,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积极解决方式。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出现应被视为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自然过程,是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手段日益完善的逻辑结果。

根据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渊源,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解决方案可分为国际条约解决方案和国际惯例解决方案,而前者又可分为双边条约解决方案和多边条约解决方案。目前,解决国际民商事冲突的国际实体法公约很多,但具有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的双边条约在解决国际民商事冲突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国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国际惯例。由于这些以国际惯例形式出现的统一实体私法规范,有些不如国际条约中的规范明确具体,而且大多是需要当事人选择的任意性规范,因此国际惯例中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方面的作用和效果不如国际条约中的规范。

虽然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产生和发展为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增添了新的方法,但从现状来看,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现有规范十分有限。从适用范围看,仅适用于部分国家,从内容范围看,仅涉及民商法的少数领域。另外,各国的法律体系差异太大,至少在目前,我们看不到实现全球法律体系统一的曙光。因此,在现阶段,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无法取代冲突法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