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1,本案中,胡等人的劳动关系是胡等人与劳务公司的关系,而只是与建筑公司的派遣关系。
故胡等人的工资应由劳动服务公司支付。
2.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有派遣协议。按照约定,建筑公司应当按时向劳务公司支付相当于派遣人员工资的全额。建筑公司拖欠这笔钱是违反双方约定的。根据协议,劳务公司有权向建筑公司追偿款项。
本案涉及两种关系:胡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胡需要第一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并进行协调。协调不成,他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对象是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发工资后,可以向建筑公司追回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