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作家作文448字。
她很高,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是我的同桌——李燕。
这学期初二,老师让我和她同桌。一开始,我也没在意。一个年轻女孩不可能像我一样有男子气概。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因为在操场上玩,不小心把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这学期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我能怎么做呢?
早读课上,我站在课桌前,盯着黑板。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出友谊之手,关切地问:“怎么了?”说吧。一个硬邦邦的男人,可耻!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心里又闷。算了吧!她是大队的一员,应该汇报一下自己的想法:“没事,我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然后,她拿起课本,又一次次放下。天知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她犹豫了一会儿,把书递给我:“给你。以后别全是手脚。”什么,给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是一个曾经看不起我的年轻女孩,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么...什么,把它给我,你能怎么样...做?”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结结巴巴地说出几个字。”“没关系,我有个主意。”“那今天呢?”“那就一起看。”于是我们早早开始认真读书。
最后一节课后,我把书偷偷放进了她的包里。可是,回到家,打开书包,我的语文书却整整齐齐地躺在里面,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些时候,她在读一本旧书。下课后打开旧书,看到封面已经被撕掉,书页上角向内翻,书脊线断了,少了两页。下课后,我和她交换了我的新书,她不同意。
中午,我发现她在桌子上抄东西。奇怪,早上没有作业?她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我走过去,耶!她正在那里抄写两篇丢失的课文。她读了书里的一句话,然后抄在一页大小的白纸上。传入我耳中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工整细腻的字。她累了,摇了摇胳膊,然后专心致志地抄写。我有点不好意思,决定复印一份,她婉言谢绝了。抄完后,她拿出浆糊把纸粘上,费了好大劲才缝好。
“丁铃铃……”开始上课时,她拿起旧书认真听讲。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了,被同学们的爱感动了,迸发出幸福和自豪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