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什么科目?
新增司法考试科目:
客观考试科目:法学考试客观考试涉及的科目与司法考试第一、二、三卷相同,分别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主观题考试科目:新法考试主观题涉及的科目与司法考试卷四相同,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新司法考试分数:
法考改革前,各科成绩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42分)、法理学(23-25分)、法制史(4-10分)、宪法(23-27分)、经济法(26-35分)、国际法(7-16544分)。国际经济法(11-1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2-18)、刑法(81-83)、刑事诉讼法(77-79)、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