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语考试背诵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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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意规则的自白

1.任意口供规则又称非任意口供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仅基于被告人的自由意志而作出的口供(即承认有罪的口供)的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是自白,是不能采信的,必须排除。

2.根据口供规则,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辩方对检方引用的违反任意口供规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有异议,法官应当禁止检方向法庭提交该证据,不得将该证据作为判决的根据。

第二,传闻证据规则

1.传闻证据,证人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实,或者证人出庭作证时没有向法庭提出文书中的主张。

2.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即在庭审日期以外亲身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以及警察、检察官所作的讯问笔录;二是轶事证据,即证人不亲身感知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讲述自己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3.传闻证据规则,又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依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果没有理由,任何人在审判期间和审判准备期间之外所作的任何陈述都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

第三,意见证据规则

1.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能陈述自己对事实的意见或结论。

2.《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的猜测、批判、推断的证言,除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为真实的以外,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3.而在中国,证人和专家是有区分的,专家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作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并不违反意见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