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社区矫正助理员招聘公告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助理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廖斯[201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解决我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海城市人社局、司法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7名社区矫正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海城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和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或单亲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1972 65438+10月1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愿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5.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2011日、6月2015日、6月2012日上午9: 00至下午6: 00,逾期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火车站南200米)。

3.报名费。参加这次考试的人免报名费。

4.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需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请提前到就业局大厅办理)、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低保障、低收入边缘户认定表、残疾证、军人家庭证明、单亲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鞍山市社区矫正助理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方式

1,笔试时间:2002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100,试卷一份。考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2,2019至6月20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火车站南200米(原报名地点)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

6、并列取舍。笔试成绩并列:①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优先;(2)文化程度较高者优先;③同等学力的,本科一批优先于本科二批,本科二批优先于本科三批;(4)学历层次、录取批次都相同,是* * *党员优先;⑤对前几项相同者进行审核,学习成绩优秀、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较多者优先考虑。

7.社区矫正助理员招聘按笔试成绩录取,前27名(含第27名)直接进入体检。

8、根据绩效排名从高到低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三。离职后工资和保险福利

1.社区矫正助理的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

2.社会保险:保险以单位缴费的形式缴纳五险。

3.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电话:330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