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满释放后杀狱警的人判刑了吗?

13年8月30日上午,重庆,杀害狱警、刺死法官的罪犯曾川被执行死刑。201165438+2008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人员曾川刺伤女法官后逃逸。南川监狱的警察刘志峰和其他人看到了这一幕,开车追赶他。抓捕过程中,曾川持刀将冲在最前面的刘志峰杀死。

2065438+2009年6月20日,曾川因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曾川不服上诉,被重庆高院驳回。

扩展数据:

法院认定:

2017年8月5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曾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后来曾川上诉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65年6月3日438+07,17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 11 10月11曾川出狱后,多次寻找调查上述案件的民警、检察官、法官,伺机报复。

2018 165438+10月22日12: 02,曾川持单刃尖刀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12: 08+07时许,承办曾川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某(被害人,女,53岁)下班后离开法院。曾川在南川区西城街南街找到田,距离法院约100米。在确认田某身份后,持刀将田某的双腿刺伤。

重庆南川监狱民警(被害人,男,30岁)驾车路过此处,听到叫声,见田倒地、曾川提袋逃跑,以为发生抢劫,立即驾车追赶。追到中国银行南溪川街支行后,三人下车追赶。

12: 00和21: 00,跑在最前面的刘志峰挺身而出,在南川博爱医院外的人行道上逮捕了曾川。为了拒捕,曾川用尖刀刺向刘志峰的胸部和腹部,然后逃离现场。刘志峰在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第二天死于失血性休克和呼吸循环衰竭。田的受伤程度构成轻伤。

重庆晨报-杀害狱警、刺死法官的罪犯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

新京报讯“杀死一名狱警并刺伤一名法官”的罪犯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