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2023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的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数量和范围
(一)进口数量
1425(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17)。
(二)引进范围
“卓越人才计划”主要针对2023年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2022)未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的人员。
申请市属事业单位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065 438+0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高校)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级学科覆盖的2个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附件18);(3)2023年QS前200名外国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名单(附件19)。
申请县(市、区)事业单位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国内高校全日制研究生;(3)2065 438+0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高校)和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两个学科)全日制本科学生(附件18);(4)2023年QS前200名外国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名单(附件19)。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
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中央、省属经济单位职工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批准,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批准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1982年2月1后出生的博士生,1987年2月1后出生的硕士生,1992年2月1后出生的本科生;
(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9]1号)中规定应当回避的职位。
第三,介绍程序
(1)注册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17日+01点-2月22日16点。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jining.gov.cn/)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并提交申请信息,上一次的申请信息将被下一次申请自动替换,且一旦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信息不可更改。
报名信息未通过初审的,可于2023年2月21日16:00前变更或补充,逾期不能变更或补充。
申请人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是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单位审判
初审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2月22日16:00。
人才引进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申请人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人才引进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2023年2月24日16:00前,通过初审的人员下载并打印《济宁市2023年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供资格审查使用。
对成功申请的,人才引进单位应当保存申请人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应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济宁市2023年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登记表及申请人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报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同时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经教育部认证的,还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翻译材料,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准予报名函》(附件22);(6)与报名一致的同一原版1寸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填写的信息,确认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对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进行审查。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合格人员名单由人才引进单位的主管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合格,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候选人通过面试或面试确定。
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按1:3的比例通过面试等方式选择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也可直接面试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可根据实际职位灵活进行。
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80。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面试、面试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面试计划和面试结果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面试由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组织,面试结果、面试计划、面试结果由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公示。
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灵活进行。
(4)转让和使用
本次“卓越人才计划”有岗位空缺的人才引进单位,可为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者发布安置岗位。符合安置条件者可再次报名,通过面试、面试进行双向选择安置。
转移安置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调查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人才引进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全面审核报名资格和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祖发[2065 438+07]2号)要求,对人选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文件审核受到严格控制。凡涂改档案、相关信息无法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对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可决定是否从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六)就业宣传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岗前资格审查。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县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自检和体检结束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待其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人才引进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登记或人员总量控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第四,培训管理
(一)引进人才正式任用后,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范围,表现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务员。
(二)引进表现突出,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在岗位批准范围内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可确定为七、八、九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治疗
(1)三年内,市财政按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对人才进行补贴,给予20万元作为人才的房票奖励(两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从房价中扣除)。
(2)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市外就业的,根据其工作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情况,协调安排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就近原则;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市财政在2年内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出台实施过程中需要公开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上发布(附件20)。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留下的电话保持畅通。
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责任自负。
考试介绍不指定辅导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人才政策
招聘政策
技术支持
钟* * *济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附件1: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综合类)职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宁市事业单位(教育)2023年“卓越人才计划”工作总结。xls
附件3:济宁市事业单位(卫生)2023年“卓越人才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23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5:兖州区事业单位2023年“卓越人才计划”工作总结。xls
附件6: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7:2023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8: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9:2023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0:2023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工作总结。xls
附件11:金乡县事业单位2023年“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2:2023年嘉祥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3:2023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4: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5:济宁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6:2023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7:济宁经济开发区2023年事业单位“卓越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8: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高校)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文件
附件19:2023年QS外国大学200强名单。文件
附件20:信息发布网站。xls
附件21:报名须知。文件
附件22:同意注册确认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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