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湖南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或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和中药学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者药学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医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第三,属地登记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考”的规定,原则上只允许在湖南工作或居住的考生在我省报考,外地考生不得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自觉按照报名认证事项告知制度的要求诚信报名。
四是实行注册认证事项告知制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1]3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认证告知制度工作规则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66
(一)报名及信息核实。已注册和新注册的申请人在注册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后,可选择是否通过“通知系统”进行申请。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全面掌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完全符合条件后准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将通过政务信息的接口进行网上查询。
1.选择“无通知系统”的,须在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可继续报名流程。选择“无通知系统”的,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和变更报名方式。考试合格后,需要在考试结束后到报名地职改部门进行现场人工验证。申请时请慎重选择。
2.选择“通知制”的,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通知制申请表》(电子文本)上签字,不得代为办理。选择“通知制”的,网上验证通过时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原则上不参加考后人工验证;网上验证失败或无法验证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进行现场人工验证。此类申请人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退费,改为“无通知制”。退出后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可继续报名。一旦撤销操作,通知制度在今年的考试中不再适用。考试合格后,需要在考试结束后到报名地职改部门进行现场人工验证。
选择“无通知系统”并撤回至“无通知系统”的人员,在报名期间未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视为无效。
(2)通知制度不适用的人。备案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的报考人员,不适用通报制度。此类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报名期间必须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合格者,按照属地原则,考试结束后进行人工验证。
(3)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报考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拟取得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一律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凡有举报,一律查实、彻查。同时,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根据检测结果作废。建立和完善追溯问责审查制度。应聘人员应填写电子文档,上传材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每当经核查发现其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时,将取消其相应的职业资格,随后相应获得的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将被取消。
(4)对失信行为严惩不贷。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成果证书)的考生,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进行处理。
建立失信考生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应对。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失信考生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表》(附件2)将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认证通知系统的详细规定和流程,请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提前使用本软件审核照片。只有经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清晰白底照片(2021之前在报名平台报名的考生无需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经审核工具审核的电子照片到长沙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厦三楼湖南人事考试院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提交报名并通过网上验证24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报名须知和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水平或职称等。),正确选择报名信息(如考试等级、科目),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市州进行资格核查。
2.注册申请人改善他们的信息。报名者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等。).24小时报名提交和网上验证后,按照流程完成报名(报名项目和步骤同上)。
3.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通知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提交(不允许代办)。申请表的电子文本可以下载并保存。
4.选择注册方式。报名者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四条第一项“实行登记证明事项告知制度”。
5.确认信息,及时付款。申请人应再次仔细检查所提供的信息,以确保所提供、选择和上传的信息是完整和准确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您可以在确认付款前修改您的注册信息。一旦支付,您将无法修改您已填写的信息。网上支付时,请使用标有“银联”字样的银行卡(不限于银行)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一定要查看“支付状态”是否成功。网上支付截止时间:2021 8月23日17:30。逾期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注册。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由于报名者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的网上验证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为24小时),在验证结果明确之前,报名系统不允许继续报名操作,所以报名者一定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因报考人员发送错误照片、填写错误个人信息、选择错误报考信息、未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导致参加考试、试卷评卷、交流、资格审查、证书发放和使用等发生问题,,申请人自行负责。
3.为了方便申请人找回用户名和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注册行为,网报平台新增了手机绑定功能。在注册或登录过程中,用户可以检查提交的手机号码是否在注册数据库中。如果手机可以绑定,他们可以用手机号登录系统,向绑定的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后,申请人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果密码丢失(忘记),可以用系统找回来。用户名和密码被他人窃取,风险自担。为了保证银行卡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尽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如无法取回秘密答案,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的市级或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取回秘密答案。
5.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或致电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考试部门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方法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每科包括4个考试科目。所有科目都是客观题。
药学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1)、药学专业知识(2)、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是同一个考试科目。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加四科考试(具有统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具有免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核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人考中心〔2005〕168号),客观题阅卷采用自动评分处理系统,不存在人工阅卷和评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的阅卷申请。
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鉴定为雷同的试卷,给予无效考试成绩。成绩复核申请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申请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3)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员办公室签署考场座位表。
(4)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用于填卡)。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进入会场,携带者必须关闭手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如发现考试时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闭手机,将按纪律处罚。
(5)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官在考试结束后索取和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的考场座位表“交卷并签名”一栏签名。
八。其他人
(一)考场设置
2021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设置考区。详见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2021,10,18,9:00—10,10月22日,17:00。考生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打印准考证”,进入“打印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登录后,准考证必须打印在A4纸上。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等1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 65438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费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每人每科11元)。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应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预防和控制疫情
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要求,考点可能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如果国家对疫情发布新的要求,我们会根据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1.审查后现场人工验证要求说明
2.《个人诚信记录表》
3.咨询电话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