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考新政策
2.考试形式。
3.考试成绩及成绩呈现方式。
4.考试命题。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实施。
6.考试时间。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考试科目。根据普考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验稿)》规定的全部科目,采取科目完成后立即参加考试的方式进行。八年级: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双语班加民语。艺考学生可在音乐、美术两科中任选一科,上述考试科目中,语文试卷包含中国文化,道德与法治合订本包含新疆地方历史和民族团结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形式。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双语课为封闭式考试,道德与法治史为封闭式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为开放式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为现场考试。除汉语言文字外,其他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命题和答案。
3.考试成绩及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都是150分,道德与法治史150分,物理化学150分,体育50分,双语班100分。以上科目成绩按原成绩呈现,总分800分,双语班总分900分。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的考试成绩是分等级呈现的。兵团各地(地、州、市)、师(市)可根据当地考试成绩自行制定等级。原则上A级占考生15%,B级占考生35%,C级占考生45%以上,D级严格控制。
4.考试命题。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考试命题,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相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核。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实施。新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取统一颁布各科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试卷制作、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发布全区初中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即“六统一”;考试的组织、评分和招生工作由兵团各地(地、市)、师(市)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高中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试卷,高中班考试的组织、评卷和录取要求由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事务办公室另行规定。体育、卫生、艺术课现场测试,科学、文化、卫生实验考察,由兵团各地(地、市)、师(市)组织实施。
6.考试时间。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6月下旬进行。其中,体育、卫生、艺术课现场测试和科学、文化、卫生实验考试时间由各地(地、州、市)和兵团各师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史、信息技术、双语课都是120分钟,生物、地理都是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