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司法考试实务一天:商法-选择题(2.3)

一、多项选择题

1.白杨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股份有限公司和白雪股份有限公司时,关于与原债权人A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11/ 3 /25)

A.百洋公司应在做出分离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方。

b .甲方在收到离职通知后30日内,可要求百洋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方可以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和白雪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d白杨公司可在分立前与甲方签订书面债务偿还协议。

参考答案

1.测试中心公司分部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从该条可以看出,百洋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A。A项正确,不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债权人应当自接到合并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法律并没有给债权人提供这种权利。因为《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债权人更强的保护措施,不需要提供担保,也不需要清偿债权。错误B,当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可见,甲方有权向阳春公司和白雪公司主张分立后的连带责任。C项正确,不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百洋公司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A签订书面债务清偿协议。d项正确,不选。

所以,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