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广元苍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现将公开考试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考的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职岗位,招聘名额为100。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再按加试成绩排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中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并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录用或拒绝进入下一招聘阶段,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报考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
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包含的学历、专业名称应与岗位所需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一致;不符合条件请不要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委托和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托和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7)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被辞退的;
(五)近3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影响期间;
(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或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八)在公务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处于禁入期的;
(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兵或者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
(12)现役军人;
(1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时间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准(2023年3月10)。
4.在苍溪工作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第四,注册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考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请考生于2023年3月10至3月17日24: 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www.cncx.gov.cn)并向社会公布。
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可考。如报另一岗位,应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新岗位申请书》及相关招聘情况。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转岗;未申请换岗即取消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被取消、放弃调剂、不愿或无力调剂的考生所缴纳的笔试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全面淘汰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岗位测试成绩计算如下:
笔试总成绩=“基础教育”成绩+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 .健康岗位检查结果按以下方式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报考各类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没有比赛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投票决定,并记录投票情况。
否则,取消其就业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基础教育》。
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
缺席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内容。
《基础教育》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基本笔试及复习大纲》执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大纲参照《四川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大纲(试行)》执行。
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
3.政策加分。
申请加分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6: 00)持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服役证明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退伍证、获奖证书)到苍溪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参加服务项目后仍在相应岗位任职的人员,本次政策加分的“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附件4)时止。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复印件保存在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材料不齐全或逾期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评分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阅卷和核对流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的阅卷申请。
如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成绩核对结果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和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工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告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笔试总成绩与上一次资格审查人员相同的,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cncx.gov.cn)公布,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医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不能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然后按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40号)、《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同时公布。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验和补货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
复检应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主管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试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体检人员根据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限一次。
(5)体检费用
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调查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人事档案等与考试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资格。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按参加过该职位的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限一次。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对考核合格并确有拟聘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c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人应当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任何匿名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且有证据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反映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提交相关招聘材料。如为原职工,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经考核确认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最多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X.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2)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常用联系方式(手机)。招聘期间留下的电话号码不要更换,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未指定辅导用书,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相关招聘条件的请不要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5)公示无异议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不一致的,取消拟聘用考生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根据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合同应明确自生效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或转让。
(七)拟任职人员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XI。纪律和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当保证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试纪律与纪律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据原省人事厅、原人事部发布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本公告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考试和政策咨询电话:
苍溪县教育和科技局:0839-5223126
苍溪县卫生局:0839-6293868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39-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225068
监督电话号码:
苍溪县纪委监察局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5223177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信息表。文件
附件2:2023年上半年苍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文件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笔试考试费的相关规定。文件
附件4: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的相关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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