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汶上公务员参考条件及岗位
(一)具有中国国籍;
(2) 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至1998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975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至1998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6报考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职)、报考公安机关法医岗位和监狱、戒毒所医疗技术、心理矫治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含山东201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为“服务型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是我省招聘选拔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为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并完成聘用合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再报考公务员(指2012至2014年招录选调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进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允许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报考“服务型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允许2011年前招聘选拔的服务型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并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该招聘岗位。
报考“具有本地户籍的人员(学生)”职位的,应当具有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户籍,或者学生来自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不限专业、学历。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检验检疫部门、安监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相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公务员有亲属关系的同一机构或单位,应当回避。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接受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或者戒毒机构。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学历为条件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录用后形成公务回避的机关(单位)或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