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学考试客观模拟题《合同法》-选择题[12.6]

一、多项选择题

1.A是否急需还款?常规贷款?,如果不还命。甲随后向乙借款654.38+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a找到朋友C,让他为自己贷款提供担保,他拒绝了。a威胁C,如果C拒绝提供担保,就杀了C的老婆。丙很快为甲的贷款提供了担保。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A.所有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都是可撤销的合同。

乙方与丙方之间的担保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C.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存在强制行为,故乙方与丙方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效。

d .如果乙方和丙方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就知道甲方的胁迫,那么受害人丙方有权撤销,否则,因为乙方是善意的,丙方无权撤销。

参考答案

1.考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胁迫)

答案b .解析:胁迫有四个构成要件:(1)对实施危害的故意警告;(2)对方陷入恐惧(胁迫和恐惧有因果关系);(3)对方因恐惧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恐惧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有因果关系);(4)胁迫是不正当的(不正当目的、不正当手段、目的和手段的不正当结合)。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受胁迫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2)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3)受胁迫立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不可撤销。错误a,未当选。

如果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胁迫,受害人有权撤销合同,不管对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第三人的胁迫。这与第三方欺诈不同,因为胁迫的危害更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第三方是狭义的理解,不包括当事人的代理人和传播者。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丙方、乙方,没有任何一方胁迫,但担保合同之外的甲方胁迫了丙方..由于胁迫的危害性极大,无论乙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晓第三人A的胁迫,受害人C都有权解除合同。b项正确,当选。C和D两个错误,没有当选。

所以,本题选b。

思维指出,民事法律行为因强制而产生的效力分为不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