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航道工程局组织职责

长江南京航道局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长江干线柳河口至尚超湖818.6公里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具体责任:

一是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长江航道局的发展战略;

二、负责参与制定本地区航道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本地区航道养护和生产年度计划;

三、负责辖区内航道养护疏浚及相关整治工程的协调与配合;

四、负责航道维护管理、助航标志和航道测绘管理,以及航道整治的维护管理;

五、负责保护航道、助航标志及其设施;负责或参与辖区内助航设施的通航论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审查;负责辖区内专用航标的行政许可;管理辖区内破坏航道、助航标志及其设施的行为;负责辖区内的航道管理和现场执法活动;

六、负责辖区航道技术研究和航道演变分析;

七、负责本单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单位改革和法制建设;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管;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八、负责精神文明、党组织和廉政建设;负责本单位工会、* *团委等团的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