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华(活着)写的这部文学作品中,作者是如何用人物塑造来表现不同时代的迷茫与无奈的?700 ~ 1000字作文
人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一个个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悄悄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冷酷风格,见证了少爷傅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他给了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情获得长跑第一名,让夏风嫁人生子,让一些瞬间有了温暖和单纯的喜悦。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会再困扰他们的时候,余华却一点都没有犹豫。他让他的角色以各种方式快速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让我们当场惊呆了。
有庆是第一个猝死的。
“有情不会在这条路上跑。”他妈妈说。大多数人在这个时候应该是心碎的。贫穷艰苦的生活和傅贵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从来没有让有情对生活失去希望。他爱他的两只小羊,每天跑来跑去割草上学。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应该结束了,事情在好转,于是有了一点欣喜。
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死呢?就像我们今天认识的很多社会底层的人一样,卿之死是不公正的,是荒谬的。不幸的是,他的血型和县长夫人临产时的血型一样,却因为抽血过多而早逝。
我看着通往城里的曲径,却听不到儿子赤脚奔跑的声音。月光洒在路上,好像撒满了盐。"
一切都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孙子,最后只剩下傅贵和他自己。还有一头老牛,也叫傅贵。
因为我们远离了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我们从未真正有过艰难困苦,这个故事让年轻人不寒而栗。薄薄的12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只是合上书的时候,心里似乎比世俗的欲望和纷争多了一份宁静。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广泛;而要活下去,即使要承受很多难以忍受的痛苦,也还是要有耐心和坚韧。这应该是生命的力量。
余华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人》。歌中,这个老黑人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离他而去,但他依然善良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部小说,就是这首《活着》。”
“在我们中国的语言中,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或攻击,而是来自于忍受,忍受着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着现实赋予我们的快乐与痛苦,厌倦与平庸。”
因此,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傅贵仍然与死亡同在。诉说苦难的时候,他的眼里有一种奇妙的神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欣慰。
你最终会明白,无论我们是在经历意想不到的幸福,还是难以言说的艰辛,只要我们继续活着,它们的细节和感受,大部分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这个结果对我们没有任何损害。告诉我,到底是谁还在承受着高考,失恋的痛苦,还是一个伤疤滴下的最初的鲜血?
我好像看到了很多问号:那么,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好吧,就像有人说的,努力探索活着的意义注定是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和世间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好吧,也许我们只需要像傅贵那样生活,像那头老母牛。虽然有些荒凉。是不是只有爱过之后,才能体会到心死之后活着的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