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9重庆市直属机关公务员遴选公告【378人】

#遴选#简介2019重庆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公告已经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参考,下面考试网会实时为您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结构,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面向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和职位的选择

这次遴选了378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19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详见重庆市委党建门户网站)。

二、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1)选择目标

1.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监狱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市政府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史志办遴选对象:县级机关(单位)、街道机关、市直机关下属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统一)管理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所属县级机关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为一级主任科员及职级或相当以下公务员。

2.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审计局所属各区县局,市市场监管局,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巴南区、长寿区、永川区、铜梁区、梁平区、丰都县。遴选对象:县级机关(单位)、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级垂直(统一)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机关的区县级机关和区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一级主任科员及职级或相当职务以下公务员在岗。

(2)资格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六)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除选调生外,应当符合所在区、县、部门或者单位的最低使用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必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工作经历。即在县、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市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军队转业干部,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影响期间;

(3)重要公务未完成,必须本人处理;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在定向单位工作满一年或者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注册相关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在现机关工作年限和取得学历、职业资格证书(书)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65438+2009年8月31,按整月计算。

年龄按照“逐年、逐月”计算,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第三,注册程序

(1)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构的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相关政策解答请参考2019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

申请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所选职位名称不一致,但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业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前,申请人应向遴选机关提供相关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经遴选机关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网上提交申请。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向遴选机关提出申请的,视为该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

1.诚信申请。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实行诚信制度。遴选机关对网上填报的考生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考试大纲和2019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诚信行为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涂改、冒用相关证件和资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开选拔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9:00至2065 438+09年8月9日9:0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我要办”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申请。

考生根据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本人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报名时,请认真诚信阅读报考信,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全部内容,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词)。因个人信息失真、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照片回顾。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查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名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通过的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19年8月20日9:00前修改上传,再次等待审核通过。2019年8月20日9:00至201年8月20日9:00期间,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或未通过的,不能修改。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应在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3)网上支付

报考人员请于8月219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综合知识测试》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考核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遴选。

对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考试费。

(4)打印注册信息表。

成功缴费者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打印在A4纸上,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

(5)打印准考证

成功确认交费参考的人员于2065438年9月2日9:00至2009年9月8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第四,考试

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规定笔试科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为:2065438+9:00-11:30,时间为2009年9月8日。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100。主要测试申请人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2.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市文联等9个机构设置了“岗位能力测试”,分值100。考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合格分数线详见考试大纲。“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可于9月19日9:00后在遴选机构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3.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岗位能力测试”考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

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的时候一定要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划定,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考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于2019年9月30日9:00后登录Qiyi.com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Security.com相关栏目查询。

(二)笔试要点

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6-2018)公务员年度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每优秀等次加1分;近三年(即2016-2018)因公务员年度考核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会有高有低,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者,请于9月9日-19向评选机关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请表、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奖励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认但未出具证书或文件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现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评选机关于9月12日前将加分项目的加分数据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 10 9-12。

进入现场的合格人员名单应根据下一程序规定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2019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由遴选机关在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换轮次由评选机关决定。招聘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遴选。补货截止时间2019 10 6月12。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选拔程序,无故放弃者,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能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岗位配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交通局于2019,10,1-13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交通局组织部门决定是否继续选拔。体能测评各项合格,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选拔程序。体能测评结果由市交通局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对替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是指《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于人社发[2011]第103号)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于人社发[2012]第81号)。

(5)面试

10月19 9:00开始面试,考生10月19 8:00前报到。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93号)、《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于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遴选。

面试成绩100,最低合格分数线60。得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对于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小于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也应达到同一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个选拔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1)组织机构。体检和考察由选拔机关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顺序和选拔。体检和考察顺序由遴选机关确定,各遴选机关确定的体检和考察顺序见遴选职位表。

体检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结合选调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体检)。

对先考察后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结合选调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考察)。体检人选按1:1的考察结果确定。

(3)体检要求。体检详见《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于人社发[2013)

(4)检验要求。考察比例按照《职位遴选表》的规定执行。实行差额考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重点是德、能、勤、绩、廉、职匹配、政治、业务素质等。突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情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加强业务素质考察,加强作风廉政考察。

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计划,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沟通。

(五)附则。体检或考察出现空缺的,由选拔机关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选拔。需要继续组织遴选的,按照前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转让程序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其他人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选拔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95924、638959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