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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教育局文件全文:
东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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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河教育局|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7-12 |栏目: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小学免试升入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内基函[2014]9号)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教发[2014]31号)的要求,规范我区义务,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自由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通过公安户籍部门的配合,利用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生源进行摸底预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各种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为保证一定时期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和城市新规划,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当扩大或缩小学区划分范围。
三。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居住在东河区或具有东河区户籍的下列人员的子女,有条件的优先录取。
(一)驻包头现役军人的子女;
(二)1-4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人员;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四)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归侨子女和外籍子女;
(5)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获得先进班级集体荣誉称号的班主任、班主任专家大赛获奖者、学科带头人、青年竞赛一等奖、教学能手、优秀乡村教师、名师、名校长子女;
(六)享受政府补贴的特殊人才子女;
(七)子女在东河区重大投资项目;
(八)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儿童的监护人于7月24日至25日持有效证件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其意愿和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东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5周岁(2008年2月29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二)招生方式
东河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7月15至22日,各小学在各自服务半径内张贴今年招生公告,预测符合“两个一贯原则”的适龄儿童姓名。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新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家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登记预报名。
“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相同,且已满三年以上;适龄子女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已超过三年。
(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
2.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淼小学,在预测名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名额由电脑统一派位确定。具体措施如下:
(1)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在上述三所小学中任选一所进行电脑派位。7月21-25日,家长持新户口本到指定报名点,填写择校申请表,录入基本信息,留存户口本以备审核。
指定报名点:牛桥街小学、叶公路第一小学、铁路第一小学、保旅小学、沙尔沁中心学校。
(2)计算机统一派位后,未能分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淼小学的学生,仍在原服务半径内相应学校就读。
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派位结果在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淼小学公布。
(3)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淼小学符合“两个一贯原则”的适龄儿童,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的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一经查实,派位结果无效,取消“片内”入场权。
北梁棚户区改造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从北良棚搬迁到原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可凭监护人的搬迁安置协议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约定安置房所属的划片小学就读。
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监护人持流出地户籍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阅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户籍证明、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提出借阅申请。7月24日-28日到实际居住地最近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要填写东河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年级新生登记表。在审核完相关手续后,您将保留一份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到指定小学,发放后不再进行调整。
(3)相关规定
1.监护人拒绝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其所在地区预测姓名资格。
2.对户籍、房产证登记不实,户籍、房产证不一致,或不符合户籍迁移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地区预报名资格。
3.招生对象脱离非直系亲属户主家庭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地区预报名资格。
4.如果入学者居住在非第三代直系亲属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地区预报名资格。
5.同一年度内,一个家庭有两个及以上适龄儿童的(双胞胎和离婚重组后多子女的除外),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所在区预报名资格。
6.学校不得接受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寄宿制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不得收取赞助费。
7.我区义务教育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不随父母户籍的,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
8.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是小学毕业生,正在上学和读书;
2.已在东河区登记并在区外借款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
(二)招生方式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包头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1.公办初中采取小学毕业与对口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对口教育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全区所有在册、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本着就近居住或具备住宿条件的原则,均可参加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优质初中的计算机派位或多校划片入学。民办初中按照“报名、免试录取”的原则自主招生。
2014年新增电脑派位小学有:
铝厂小学、十六中附小、好来沟小学、臭水井小学、古城湾小学的部分学生分到包二中电脑;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北仓小学、四十七中的部分学生分配到二十四中电脑;
铁西第一小学、西五小学、京平小学的部分学生被分配到包八中电脑。
三十七中、七中附小部分学生电脑分配到钟会;
沙尔沁学区附属小学、沙尔沁中学附属小学、第二实验中学附属小学、阳矿小学有意回国的学生先在我校报名,最后由沙尔沁学区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名额。
计算机分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名单,由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后,公示重新编号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确认;
(3)用新号码开始分配;
(4)分配结束后,打印电脑分配单;
(5)经区教育局领导、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校长签字后,本次派位成功,进行下一次派位。
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派位结果在原毕业小学查询。
(小学升入初中相应计划见附件2)
2.六年级在册、在校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在学校注册、具有东河区户籍、与父母户籍相同(新户口本)的东河区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分配到回民中学(宫二小学、肖辉小学回族学生全部分配到回民中学)。
(1)监护人持新户口本《2014年小学毕业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生证》于7月14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申请、登记、审核。
(2)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统一登记毕业学生基本信息,填写《2014年小学毕业回族学生分配申请表》。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直接分配到钟会,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电脑派位招生。
(3)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教育局申请、登记的回族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被分配回中学的权利,将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3.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办法。
7月28日至30日,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小学毕业证原件等证件,或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借书申请书、家长暂住证、 以及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指定中学,分配后不做调整。
4.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中被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入学办法。
北梁棚改搬迁的六年级学生,不愿意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7月65438-04-65438日,监护人持《2014年小学毕业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生证》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北梁拆迁居民子女入学申请表》按所住小学升入相应初中。并且不再参加原研究生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5 .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的自主招生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应当根据包头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东河区范围内的学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经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制定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时,必须报东河区教育局备案。经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明到民办初中报名。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如有违法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将严格监督整改。
六、特殊儿童和青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入读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七、体育、艺术特长生基地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生基地学校可以根据批准的项目和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生。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名义招收择校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入学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网站、学校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入学相关信息,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2)加强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大督导力度,对招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3)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学籍管理办法,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违规入学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义务教育初期的新生不允许在本地区转学。
(4)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生。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专班、重点班和快慢班。小学班级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应控制在55人以内。
(5)坚持阳光投放。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在初始年级必须坚持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开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开分班结果。
(六)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严惩违规收费的学校。
附件1:
2014东河区小学招生范围说明
公园路小学:轻化楼、公刘街休闲广场南路1号楼、6号楼、四间平房、广场南老区委土楼;巴延塔拉街以北的番禺社区、园丁社区、公刘街为统一建筑;西河路以东的启功街、西四街、西五街。
实验小学:1号楼、2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工八街二轻5号楼、3号楼、统建4号楼、三电厂小区2号楼、粮食局1号楼、三电1、3、5、6、7、8、9号楼。
环城路小学:包一中宿舍、冶炼厂宿舍平房、康居小区及南经委大楼、测绘大厦、物资公司平房、队楼512、二十三中宿舍、东河宾馆宿舍、德胜宫小区、校门前东河房管楼、公交西巷商品房、1-5号医药公司、自来水厂宿舍楼1-。
金龙王淼小学:和平路东三区南北小区、葛东南二区、叶公路西二区、房管楼、机械局楼、拖带楼、叶公路六号楼及部分平房、和平路东四区、糖业五库楼、酒厂经典楼及U型楼、通顺东一区、服装厂楼。
胜利路小学:东西阁小区4号楼、马王庙1号楼、四十中2号楼、1号楼、2号楼、物资楼1号楼、吉星小区、水原小区、园中园小区、通顺西一区、西二区、东二区、景中园、环西宿舍。
牛桥街小学:胜利路北小区、和平路西小区、十七中宿舍、龙藏新城国秀花园、福地花园、鹿鸣花园、花园小区、魏紫花园、鸿运小区、西阁南楼。
叶公路第一小学:东河西路(东河通道)、薛家营子、粮库、南沙梁街以东,河北街南门外大街、洪光巷以西,巴彦塔拉街以北,包头东站以北以南。凤凰嘉园、夏日花园、面粉厂小区、纺织大厦、羊绒厂宿舍、三十中宿舍、瑞芬小区、永芳商运、金裕苑、久和梁冬广场。石大固村、南海子村、邓家营子村。
叶公路第二小学:和平路东一区、东二区、解放路北社区、解放路南社区、南葛东北社区、叶公路北社区、叶公路西一区、房管、简易楼177户、叶公路西社区、东门街西社区、星月社区、房管楼、酒厂宿舍楼、理想家园、统一楼。
东一路小学:工业路1-4街,南门7-8街,东方明珠,南至樊婷花园及区委宿舍楼,北至皮革厂路,西至滨江,内有工厂宿舍。史圣新区、美安华庭、史明小区、滨河花园、香格里拉小区、御景华庭、军区大院、东方新天地。
康福路小学:国源东到西,含国源;西向东桥(65438号+02号);北至刘堡窑村以南2个,包括刘堡村;南至保利小区,包括保利百合小区、山水嘉园、太丁风华、碧水嘉园、幸福花园、日建花园、袁俊小区、盛达小区、拓智大厦、东河村新苑、桃园新村、东河国际商贸城、老厂宿舍平房、柳堡村、国源、教育局宿舍平房、三院宿舍、安康嘉园、盛景名苑。
巴东小学:巴彦塔拉东街路以南,西起东大桥,东至小白桥(眉佳建材城旁),南至京包铁路(含铁路以南两家耐火材料厂宿舍);巴彦塔拉东街以北,西起糖烟巷(现远大菜市场西墙),东至小白桥(小白桥以东的东河市民,非砖瓦厂、铝厂、糖厂职工,也属于招生范围),北至电机宿舍。路南董浩国际城,铸造厂小区,明日之星,颐和管亥,东方花园,电机水暖宿舍,京华苑,一号商标,铸造厂,石坚宿舍,北梁安置区,铁路以东。北至龙泽小区、耐火材料厂宿舍、时代天骄、嘉城小区、惠民新城、鹿鸣上园,东至铁路、奥育新城。
回民小学:东河区,叶公路以北,和平路以北,财神庙街以东,东河槽以西。黄土渠社区、大仙庙梁社区、福生明社区、三官庙社区的原有居民。
凤北仓小学:金三角、石桥沟、刘竹瑶、庙圪堵地区、西北门村、白家梁村、红星社区、吕祖庙社区、凤北仓社区、官井梁社区、付逸街社区。
新敖包第一小学:东至西河西路(红星桥),西至桂发别墅西墙,南至新敖包街,北至京平新村(原公路段宿舍,侯亮东路12号)。贵发山庄、傅晶山庄、富民山庄、新奥保前街、龙宫花园、福盛园、西石崖、49#楼、康乐小区、瑞鑫小区、交运公司家属楼、A 1-A 4楼、怡霞小区、物资小区、城建小区、角楼、其他平房、京平新村。
新奥堡第二小学:铁西十一街128—151号、百货大楼站宿舍、65438队+051宿舍、袁仲达、宏远新都、新丰源、木材公司宿舍、BBK小区、起重宿舍、食品宿舍、西二小学。巴彦塔拉街以北运输公司宿舍、西河景苑、绿苑小区。
新奥堡第五小学:因北梁拆迁,西五小周边无住房,一年级暂不招生。
铁西小学:铁西区涵盖二街、三街、四街、十二街、新苑小区。
铁路第一小学:伊稀街、西二街、工二街、工三街、站四街、站三街、茂丰张颖地区。
铁路实验小学:公四街、公一街、南三街、南二街、南一街、站二街、站一街、东官方社区。
宝旅集团小学: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尚春村、古城湾下村。
阳矿小学:阳矿地区适龄儿童可在东河区教育局报名安排。
16附属小学中学:包公公路以南,京包铁路线以北,毛其来村以东,古城湾村以西。
11中学附属小学:沙木家村、东园村、南园村、公吉坂村、黑马坂村。
37中附小:二里半社区、顺达社区、南海社区。
47附小:糖厂区及轻工机械厂房、沟门村、磴口村、东富村、东升社区、果树实验站大楼。
铁骑中学附属小学:南海一村、二村、四村、五村、海岸家园小区、站南路平房、河线区域、亿通花园小区、金叶小区、南海佳苑小区。
河东中学附属小学:臭水井村、河北村村、好来沟村,蓄电池厂宿舍。
沙尔沁中学附属小学:海岱村、大巴拉盖村、沙尔沁一村、二村、三村、永福村、阿杜来村、土合其村。
第二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小巴拉盖村、额尔古纳村。
井坪小学:王家圪旦村、西井湾村、井坪村3、井坪村4、井坪村5;
王小学:郑二窑子村、王村。
未尽事宜及具体建筑物、楼、门、标志由服务半径内学校说明。
附件2:
2065438+2004东河区初中学生具体安排
1、宝二中:电脑分配部分学生到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第一小学、实验小学、康小、巴东、铝小学、16中学附小、臭水井小学、好来沟小学、古城湾小学。
2.保八中:西一小学、西二小学学生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后剩余。京平小学、西五小学、铁西小学部分学生被计算机录取。
3.包二十四中:电脑分配学生到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小学、环小小学、铁一小学、铁一实验小学、小学、牛小小学、小学,以及四十七中附中部分学生。
4.包十九中:因北梁片区拆迁,包十九中周边无住房,暂不招收初一学生。
5.包二十八中:好来沟小学、路小学剩余学生入学,分回部分小学、工二小学、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学生;
6.包三十七中:三十七中附小、巩义小学、邓家营子小学、石大沽小学、南海子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录取。
7.包四十中: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北仓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分发部分小学、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学生。
8.包四十四中:录取铁西第一小学、西五小学、京平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
9.四十七中:录取47台附机分配后剩余的学生;
10,河东中学:稠水井小学、巴东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录取;
11、铁二中:铁一小学、铁一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及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部分学生被录取;
12、铁骑中学:铁骑附小电脑分配后剩余学生;
13、铝中学:包铝小学、十六中附小、古城湾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录取。
14、沙尔沁中学:大巴拉盖小学、沙尔沁小学、土合齐小学、沙中小学录取后剩余学生。
15,包头市第二实验中学:招收额尔古纳旗小学和第二实验中学小型机后剩余的学生。
16,宝十一中:电脑派位后剩余学生,分别录取到沙木家小学、东苑小学、公吉坂小学、南苑小学、黑马坂小学、阳矿小学。
17、回民中学:招收在东河区小学注册,具有东河区户籍,与父母同一个户籍(新户口本)的六年级回民学生。
王小学学生招生,巩义一中、铁骑七中、三十七中、沙尔沁中心学校附属小学、沙中中学、第二实验中学、阳矿小学部分学生计算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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