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法考试两道题(刑法)

不得分我就回答你...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第一,游戏厅刚开业,大部分人都能意识到其他顾客还没进去,至少人少。就算甲方认为是其他客户丢的,现在的托管人也应该是老板而不是甲方,因为那是游戏厅,老板的私人场所。既然是偷偷拿走了他人的私人空间,又是故意以非法占有的方式将自己的财物从他人的控制中拿走,所以应该有盗窃的故意。

第二,区别很大。a坐公交车,不是司机私人所有。如果丢到这个位子上,一般人也不一定会觉得这种东西应该是司机临时占着的。而且,如果B中途下车,A有理由相信这个包是B落下的,标题说他拿走了一个包。可以想象,他没有采取秘密的方式,因为他相信别人不会。

这是我的理解。我只是说出了我的感受。你也可以想象一下,早上进一家刚开门的私人游戏厅,偷偷拿个手机跑了,光明正大的从一辆繁忙的公交车上拿个大包。他们给你同样的感觉吗?从普通人类能理解的角度来说,是一辆满载的公交车还是一辆刚开的冷清的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