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有哪些保障?

国企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机构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党员应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实施对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建的评价考核。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每年年初,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全面汇报上一年度的党建工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企业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

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相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同一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管两个部门。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和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选优配强党委书记,把党支部书记这个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的重要一步。

注重在职工中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企业管理、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骨干,把党务岗位作为企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促进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强化培训。

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完成岗位培训。

通过纳入管理费、党费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

列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65438+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的比例安排,由企业列入年度预算。

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好、用好党组织的主动阵地。

建立党支部工作定期督导机制,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

注重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和新媒体平台,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

对国有企业党建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醒约谈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