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学考试试题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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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概论》一书的思考365网校名师张龙分析《法律概论》模拟题

2006-4-1218:11自考365学生要改正错误。

2006年4月的考试就要到了。自学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于2006年4月11日邀请自学365网校名师张龙做客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具体情况,我们将

张龙老师会结合往年考试中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在考试技巧和复习重点方面给网友们做详细的指导。

张龙,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石少霞教授。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与中国环境法发展研究”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个课题。曾参与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立法”系列法律图书馆资料的编写,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1999以来,教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张龙老师干练、博识的教学风格,加上扎实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

教授的课程:

自学考试辅导“法律概论”

点击查看法律概论模拟题。

张龙:大家好!

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律概论的模拟。网友可以随时提问。

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的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

先分析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问题,找出问题的思路,也告诉学生答题的技巧。第一,选择题。近几年的法律概论考试,选择题都是30题,分值***30。这30个问题基本都和绪论以及14章的内容有关。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句话说,没有一个地方是可以直接废弃的。

首先说一下选择题第二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以下哪个社会?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是个考验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与私有制、阶级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同样,原始社会也没有成文法,没有习惯法。通过这种分析,我们知道正确的选项是a .习惯法存在于其他三种社会类型中。

问题6: A有犯罪能力,但A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那么:A对自己的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与犯罪构成有关的问题,这样的问题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综合分析。主观上,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犯罪的基本前提。当这个知识点明确后,这个选项更容易选择。正确选项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对这个问题的干扰不大,但在其他类似选项中,需要注意区分刑法的这一部分和较轻的部分。

我们来看广播问题10: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看书的时候可以直接找到它的答案。关于宪法有两个知识点。就其历史渊源而言,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英国,但英国有不成文的宪法制度。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来自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择正确的b项了,这个问题提醒大家,一定要多注意课本上讲得很清楚的词,比如第一部分,最早。在这种地方做选择题是非常容易的。

单选问题1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B3 1个月内,C4 1个月内,D6 1个月内,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审结?这个问题比较简单,直接考法律的时限。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都非常容易出现与时间相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中。这个问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础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审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一审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一审。本题正确选项是b。

问题20:一名男子破门而入,正在翻衣柜,突然听到受害人回家的脚步声,于是从窗户逃走。A的行为是什么?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本课题考察的是关于犯罪期限的基本问题。要分析a的行为属于哪一个犯罪阶段。犯罪预备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尚未进入正式犯罪。很明显,某个人有入室盗窃行为,选项A排除。选项B:犯罪中止,是指犯罪人出于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停止犯罪,而相关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不能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出现预期的犯罪结果,在已经达到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时,犯罪即完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会知道,某进了房间,等着受害人的脚步声从窗户逃走。他主观上肯定没有放弃这种行为。他怕被车主抓到,所以排除了B选项。如果重新分析选项C和D,应该属于犯罪未遂,选C。

问26:根据中国法律,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定。这个地方关乎国际法和国际正义。注意司法协助书的内容明确列出了三项,分别列在选项A、B、C中,选项D中的仲裁裁决不是司法协助的内容。

再来说说选择题。近几年的选择题考试基本都是五道小题,每道2分***10分,涉及面很广,普法委一题。再来看模拟题第32题。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有什么区别?这是检验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属于法理学部分。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有多个体系,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E道德规范没有阶级性。

a选项分析,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和程序制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以道德箴言和道德观念的形式存在,所以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选项a当选。

选项B的道德准则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其实是基于感知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相比,道德规范的强制力相对较弱。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其约束力没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主要靠舆论和人们内心的道德意识。所以可以说这种约束力是软的,但是选项B的说法过于绝对,道德准则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

C-option伦理体系是多元的。有同学认为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那么法律体系也是多元的吗?事实上,道德标准体系的多样性是指社会中一种普遍的意识和行为模式,因为道德不是由特定器官制定的行为准则,也是由习惯形成的。因此,道德体系往往因时而异,因群体而异。就像那句话,每1000个人有1000个哈姆雷特,道德体系是多元的。相反,法律制度是单一的。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必须如此,因此,选择了选项c。

d选项伦理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学生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伦理道德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呢?众所周知,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六种社会历史类型,* * *资本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社会类型。在经历过的五种历史类型中,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识的国家和法律,所以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因此,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道德规范,而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制社会,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都存在,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电子期权道德准则没有阶级性。众所周知,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必然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必然具有阶级性。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的判断本身就是错误的,不能构成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别。这个选项是错的,所以这个问题是对的。

选择问题34。国际法的渊源是什么?A * * *各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些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国际法权威理论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在这个问题中,大家看到五个选项的第一反应是应该选D和E,因为书上这个地方写的比较清楚。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各国法律体系中选项A的一般法律原则。书中选项A写在选项D和E之后,然后提到了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一般法律原则。这提醒我们,阅读时一定要注意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中有一些补充和转折的地方。选项B和C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而是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所以本题的真题选项是A、D和e .

先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问题。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5小题,每题3分***15分。我们做了一个名词解释的统计。从2002年4月到2005年7月,这本书的介绍对6门考试中的名词解释问题增加了14章,其中第五章是名词解释最常考的,行政法* * *考了4门,考了4门名词。这个外贸法也是考了四次。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两个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中出了四道名词解释题。民法第六章和经济法第八章对术语有三种定义。名词的解释一直有两种,中国社会主义法第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第三章,宪法第四章,刑事诉讼法第十章,行政诉讼法第十二章,国际司法第十三章。大部分章节都是关于名词的两种解释。

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了一次,民事诉讼法近几年考试一题都没出。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和非重点,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五、六、七、八章。

先用模拟题的术语来解释一下37题。上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错误或者违法的裁决、判决、决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投诉,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要求纠正或者撤销裁决、判决或者赔偿损失的一种权利。

像这样的名词解释题,你会发现它包含的内容很多,很难记住。我们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基本上是最难考的。至于条约、伙伴关系、立法等其他概念。,他们相对简单,回答的话也比较少。提醒大家注意名词的解释。大家主要要注意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

接下来说简答题。这几年我们每次考试都考三题,每题5分,***15分。我们做了总结。简答题部分,在2002年4月至20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节简答题的状况大致如下: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出题量最多,* * *出题4次,考了4道题,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另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总则考了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1遍,其他章节无简答。由此我们会发现,这部分简答题的重点是在程序法上,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同时大家要注意第四章宪法和第六章民法。此外,我们还应对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和第九章刑法给予必要的关注。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考过的章节就完全不需要看了,而是在距离考试只有10天左右的时候,一定要做出选择,重点看。

简答我们来看看模拟中的43道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先执行哪些民事案件。这个问题是关于民法的,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三点:第一点是追偿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的案件,第二点是追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第三类其实是补充条款。你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比较清晰,题型也比较重要。

先说第五部分的论述题。近几年的作文题基本每年都是1题,分值***14。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讨论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属于第四章的宪法部分。总结历年的讨论题会发现,四年来,我们在六次考试中,考了三次法律题,三次宪法题。2004年7月和2005年4月的法律题考的是同一个问题,即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所以在阅读讨论题时,可以主要围绕法理展开。

这个问答题给你,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你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是比较明确的,有六点。当你回答这六个问题时,你要注意了。论述题和简答题的区别在于,论述题的分一般比简答题多。简答题在三点到五点比较常见,尤其是四点左右。一般来说,论述题至少要四点答,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回答论述题时,在回答完答题要点后,尽量附上基本的解释,这样就可以得到分数。按照我们刚才讲的要领,你会发现,在法律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找论述题的时候,你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书上哪里的表述比较清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这样你就可以自己做一些统计,基本上考试的范围就不会跳出来了。

最后说一个案例。案例分析每年2题,每题8分***16分。一部民法,一部刑法。当然,2004年7月的考试,只有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刑法案例。这是个特例,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许多学生对这个案例感到非常头疼,因为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概论这门课程是非常困难的。《法学概论》这门课在一篇528页的论文里,内容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理论的各个部分,尤其是各种法学理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广,考核点多。当一个案例呈现出来时,学生往往会觉得不知从何下手。我们也做了统计。近四年六考案例中,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中止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除了盗窃罪等相关犯罪外,还重点介绍了* * * *罪,包括刑事责任年龄。民事案件审查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继承、民事行为能力、结婚和离婚等方面。你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的一些最基础的理论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最常见的案例。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对民法和刑法两个章节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分析,同时也可以找到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我们不需要非常仔细地去挖掘案例,对民法和刑法的每一个具体条文进行深刻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它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尤其是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才能应付考试。

我们来看案例分析题第六部分,第46题:某公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晚上,他带着两个儿子到第二户人家偷财务。他进屋盗窃,小儿子在门外放哨,大儿子送货,导致大量财物被盗。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首先大家要知道这个问题的重点在哪里。第一是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第三是* * *的问题。本案涉及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我们可以用常识判断盗窃罪,这三人的行为就是盗窃罪,客观上符合盗窃罪的特征。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公司的两个儿子11岁和13岁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作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关于* * *犯的问题,注意到* * *犯包括一般* *犯和特殊* * *犯。在这个案例中,某男子操纵他的两个儿子去偷窃,实际上是把他们当作犯罪工具。同时,由于某男的两个儿子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符合* * *犯罪者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故三人的行为均不成立。

什么是法律导论?这部法律导论。这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道德品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新修订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和形式上:每章增加标题和引言,指出本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增加了内容摘要和术语,帮助学生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增加了分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运用法律基础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和形式更加生动,可读性更强;增加了阅读书目和相关法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首先,它有利于法律观念的建立。其次,学好法律概论,对于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学好法律的介绍对于增强管理经济的自觉性、预见性和科学决策无疑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法律凝结了人们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措施。最后,法律与政治和道德密切相关。学好法律概论,对于提高公民的政治觉悟和公民意识,培养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成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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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概论》2005版和1999版的内容一致吗?肯定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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