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案件真题
(案例一)上海帝都娜拉酒吧欺诈消费者案。去年65438+2月,上海帝都娜拉酒吧在九江路接待了两位外地游客。外国游客消费期间,酒吧叫来了两位女士与其聊天,* * *点了六杯苏格兰威士忌、水果和小吃,结账金额为1840元。经协商,实际支付1100元。两名外国游客觉得有欺诈行为,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涉案当事人在经营中雇佣他人诱导消费,同时将国产白兰地作为苏格兰威士忌提供给消费者,情节严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欺诈处罚办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提醒:最近一些美容体验、免费监测等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不要轻易被街头拉客迷惑。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案例二)工商局普陀分局接到“清水湾居委会红盾维权联系点”举报,查获大量涉嫌假冒阿玛尼、古驰、老板等名牌服装。存放在凯旋北路1555巷一户居民家中。经查,当事人于2005年4月开始销售服装,从向阳路等服装市场购买商标为16的假冒服装,并在易贝、淘宝网上开设名为“全在上海”的网店。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3772件,罚款232240元。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系点”是老百姓家门口的“守护神”,是社区里的“监督岗”。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或者发现小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时,可以直接向联系点举报。(案例三)经销不合格电线电缆案上海赛非凡贸易有限公司于去年4月从无锡普草电缆有限公司购进电线电缆47.3万米,存放在闵行区九大行星市场和中江路某仓库内销售。经抽样检验,电线23个规格,电缆22个规格为不合格产品,价值365438元+0.93万元。如当事人以次充好,工商部门将没收不合格电缆,并处以654.38+0.6万元的行政处罚。提醒: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在电线电缆行业时有发生,为消费安全留下隐患。消费者在购买线缆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建材商店。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请及时请权威机构检测。(案例四)无检验报告配送食品案,帮助长江食品配送服务公司于去年8月至去年6月,以现金购买的形式从广东市场低价购买疫区牛肚113箱、牛筋44箱,共计3.1吨。元旦春节期间就要被查封了。经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供应商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工商部门依法没收货物,罚款81.39万元。提醒:去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经营者应当严格验收食品进货,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于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食品,工商部门将严格查处。(案例五)销售劣质玉米种子案去年4月,崇明工商分局接到一农民投诉,反映其在农得利三星店购买的玉米种子发芽率低,种子腐烂严重。经查,农得利三星店于2005年6月购买了山东省莱州市鲁丰种子公司生产的“鲁兴”牌“叶丹23”杂交玉米种子240公斤,已全部销售给当地农民。该批玉米种子发芽率为61%,低于国家标准85%,属于劣质种子。这批种子造成27个行政村142户、200多亩土地受损。工商依法对其作出2.5万元的行政处罚。提醒:种子不同于其他商品,暴露质量问题只能在种子在地下发芽后才能体现。在此告诫种子经销商,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否则得不偿失。(案例六)销售假冒商标的汽车零部件上海能宇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明知是假冒商标的汽油泵、普桑水泵总成等16品种,对外销售。至案发,当事人* * *销售汽车配件1306件,销售金额6144元,总价值499293元。工商部门依法作出没收全部假冒汽车配件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提醒:随着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普通家庭,一些厂家大量生产成熟车型的汽车零部件;这些配件往往比正品便宜,消费者也愿意购买。这种贪小便宜的心理不仅埋下了隐患,还助长了假冒汽车配件的泛滥。为此,呼吁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配件,做到买得放心,用得安心。(案例七)房地产经纪合同诈骗案上海德众房地产经纪公司受李委托,销售石化区房屋一套。2007年3月,中介公司在未告知李某的情况下,擅自将李某的房屋租给居住,并假借李某的名义与签订租赁协议,伪造李某的签名,* * *骗取房屋租金1.500元、中介费1.75元,据为己有。该行为已构成合同欺诈,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向李返还租金,并处以1000元罚款。提醒: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或交易关系时,记得签订书面合同或索要发票。委托他人买卖或租赁房屋时,应及时与代理人沟通,定期看房。(案例8)上门推销医疗器械欺诈消费者。上海享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用上门推销的方式销售“人体微循环治疗仪”。公司承诺产品免费使用一年,每套收350元押金。一年后工作人员会来拿回治疗仪,退还押金。事实上,当消费者要求退还治疗仪和押金时,公司以各种借口阻挠,拒绝退款。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时,当事人携款潜逃。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工商部门作出了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处罚。提醒:上门推销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业态。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在接受此类服务时,一定要验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仔细核对产品说明,了解产品的功能、特点、型号、价格、售后服务、经营地址等。根据规定,消费者可以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市消保委公布10起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房产中介案奥盛房产中介拒不返还意向款。杨先生去年8月在上海虹桥路介绍了一套二手房,当天就交了意向金1,000元。“奥斯温”收到钱后只给了他一张收据,收据“财务主管”一栏的签名是收款人的名字。之后交易失败。杨先生要求退还意向金,遭到拒绝。“奥盛”拒绝接受调解。在消保委的支持下,杨先生将诉状送至法院。经判决,房产中介应退还消费者意向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点评中介公司凭借优势地位侵吞消费者“意向金”,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虚假广告案“冰点制冷(上海)空调维修公司”欺骗了包括许女士在内的多名消费者,举报一家自称“冰点制冷(上海)空调维修公司”通过电话、网络发布信息,称是多家知名品牌空调的特约维修部,可提供上门空调维修服务。这家“冰点公司”收费高,但维修水平不高,空调修好又坏;再次报修时,对方千方百计躲闪。经查,该公司未在本市注册,还涉嫌伪造证照、假冒品牌空调特约维修部、提供虚假地址。目前,有关部门已采取暂时关闭该公司网站、关闭其业务电话、停止相关查号服务等措施。评论经营者使用虚假企业名称,发布虚假广告,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混”了一阵子,却不是长久经营之道。广告案例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产品广告上不负责任。去年7月,徐先生以11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三星双开门冰箱。这款冰箱在产品目录和三星中国官网上都有“宽带变温区”的功能。冰箱送到家时,徐先生发现这款冰箱并没有“宽带变温区”的功能。三星得到回应,确认了这一情况。然而,当徐先生提出有无“宽带变温区”功能的冰箱价格会有差异,并要求退还他多付的价格时,该公司坚称他们已统一告知促销员这款冰箱没有“宽带变温区”功能。至于促销员没有谈及,产品宣传单页没有收回,而徐先生在网站上看到的产品说明表明该型号冰箱有此功能,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范围,所以断然拒绝消费者退款。评论广告中对产品具体功能的介绍是消费者比较和选择商品的重要依据。三星作为知名企业,在产品物理功能与公司相关网站介绍和传单页面描述不一致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调整网页设置,撤回并更改传单页面。消费者发现上述工作疏漏时,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这一举动至少说明该公司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网购邮购案“考研* *王集”收钱但不提供书籍,退款难。去年9月3日,盛先生在上海塞尔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开设的考研订购图书,一个月后仍未收到。盛先生要求退款,公司同意了,但是过了几个月还是不退。同时,消保委收到了数十起消费者对该网站的投诉,反映了同样的问题。消保委多次上门,网站负责人推脱,工作人员能拖延就拒绝配合。盛先生的退款直到2008年6月才收到。“上海人邮购56件”案例中,范女士于2007年6月5438+10月收到“上海人邮购56件”邮购目录,2月初汇款255元购买6件。2月14日,她收到很多有问题的物品:最新一代升级版缝纫机只有外文说明,看不懂;双层衣筐一打开,筐的铁丝就断开了;收集被子的真空压缩袋不起作用。2月16日,她退回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并按照邮购目录中“1个月内对产品不满意,可以退货”的承诺,要求换成其他产品。但部里说外包装已经破损,需要向领导请示更换。等了4个月,范女士还是没有我的消息。当她再次打电话时,电话号码是空号。网购、邮购、电视直销的点评虽然省时便捷,但也因其“非接触”的特点,给一些不诚信的经营者提供了谋取不当利益的机会,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预付消费案闵行女子美容院化为乌有去年6月,曲女士购买了一张女子美容院的美容卡。拿到卡后,她只做了一次美容,再也没时间去了。直到5438+10月中旬,她想再去护理的时候,美容院已经是“铁将军”了。曲女士赶紧拨打失主手机,但无人接听。消保委受理投诉后,通过各种渠道联系该店负责人,但始终没有找到。案例:欣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失信。2006年4月9日,周女士以3800元的价格与上海妍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南汇分公司签订了《黄金时代美容协议书》。在协议中,公司承诺,通过一个疗程(15次),可以去除周女士脸上的黄褐斑,让她的脸变得油光水嫩。如果达不到上述效果,将退还全部费用。完成一个疗程后,周女士发现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结果公司从2007年7月开始免费为她做美容修复,还是没有效果。周女士按照约定要求公司退款,但公司一直拖延解决。周女士投诉后,公司突然倒闭消失。评论预付式消费是投诉的热点和难点。目前美容美发健身行业以所谓的“低价”向消费者销售各类储值卡、会员卡或其他预付费产品。卖卡时许下的承诺往往很难兑现,投诉多了就走了。消费者在提前付款时不得不捂紧口袋。家庭装修案万华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用“搬家”逃避责任。赵先生与上海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然而,装修完成不到半年,卧室墙壁大面积开裂、过道墙壁起泡、厨房墙壁鼓包等质量问题相继出现。当他试图联系公司要求保修时,公司办公室空无一人。2007年初,赵先生发现公司有了新办公室,于是再次来到公司要求保修。对方拒绝承担维修责任,几天后突然搬家消失。荣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案,拖延工期,多次失约。张女士与上海荣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别墅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但在施工过程中,公司一再拖延进度,张女士多次与其交涉。最后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承诺如果再延误工期,每天罚款654.38+0万元。但协议签订后,别墅装修施工现场依然无人值守,无人管理。在消保委的协调下,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在清场时,公司提出要收取大量费用,导致纠纷无法解决。凯斯奥利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绝履行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孙女士于2007年2月与上海奥丽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对涂料、水管、地板等材料的品牌进行了约定。施工期间,孙女士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材料并非约定品牌,防盗门、室内门框、吊顶、线路等多处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为此,孙女士要求装修公司整改后支付下一笔钱,但装修公司突然停工了。孙女士多次与其协商,但公司仍坚持“即使整改也要先给钱,不发就停工”。家装点评专业性很强。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时受到损害。对于一些不诚信的企业在装修过程中用各种借口不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消费者有时候真的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