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很多错误。
参加考试。B的结论是肯定的,因为被害人的死亡是由B的行为直接造成的,有最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很难说,如果A的剂量小,那么B的行为就切断了前面的因果关系,A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但是如果A的剂量大,并没有切断因果关系,A和B属于民法上所谓的* * *同伤行为,因为两者之间没有故意联系。只能构成刑法上的间接* * *犯罪,那么A和B都是既遂。如果剂量相等,就不好说了,有的说因为B的行为是相对于A的意外而切断,因为意外导致A的行为失败,就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但也有人认为A和B的共同行为导致了犯罪的既遂,所以A和B都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