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附加考试条件

一级建造师加试条件如下:

一级构造函数可以添加一个项。加项是指已取得一建一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考试,只参加一建一加项的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专业科目。一级建造师按照专业类别考试分为10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采矿、市政公用、通信、广播电视。

一级建造师加试的等级管理;

非滚动管理方式:一级建造师对相应专业的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在1考试年度内科目合格。考试合格后,颁发统一印制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执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增加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加试不再单独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级别设置为“附加专业”,所以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报考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不再使用“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原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