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因此,在题目中,B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破产财产-破产清算费用及* * *受益债务-所欠税款)×B公司清算率=(1900-110-1500)×(100)。
3000万元只是破产债权(即欠其他债权人的钱),不包括清算费用、受益债权和税收。
清算费用是在破产程序中发生的费用。
* * *受益债权是担保或担保债权(你在书上读到的这个具体定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这两个是还款的最高优先级。
然后就是工人和国家的钱,比如工资,社保,税收等等。
剩下的钱给了其他没有担保的债权人,一般这个时候就剩不下多少钱了。债权人那么多,只能按比例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