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后置法官?

什么是法官管理?法官人数有限制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官实行岗位制管理。法官人数根据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审判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五条;法官实行岗位制管理。法官人数根据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和审判水平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先满足基层人民法院和案件量大的人民法院的需求。

法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程序及时递补。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职务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确定。

何时使用合议庭?

1.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的法官集体审理和判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民事、经济纠纷和第一审刑事案件,除部分简易程序外,均采用合议庭制度。行政案件不论复杂程度,都由合议庭审理。

2.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层审判组织,组成人员不是固定的,而是临时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庭长参加案件审理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意见有分歧的,少数人应当服从多数人,但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