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组织者考什么?
公共事务基础知识、政治知识、党章党规、党务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学校成立组织者招聘工作小组,通过初审、笔试、面试、学校人事会议审批等招聘环节,确定最终人选。在初审中,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学历、年龄等基本要求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在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学习经历、党务工作经历等条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并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入围笔试的,不再另行通知。在笔试中,对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政治知识、党章党规、党务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进行考核。
工作职责:
1,负责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发展过程和档案材料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监督和服务。建立和实施党员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新形势下党员有效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好党内评比表彰、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数据信息统计、政治评议、组织处置等日常党务工作。
3.协助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组织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心等各项制度,指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
4、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者是专门从事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协调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关系、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的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