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投标的比较

美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作为债券发行的两种主要方式,在中标价格的形成方式上有着直接的区别。进一步,对于中标承销商,美式投标形成不同的投标价格,也称为多价投标,即中标者以各自的投标利率作为最终投标利率;荷兰式招标是单一价格招标,即所有中标者使用相同的利率作为中标利率。两者的有效竞价都以收益率由低到高累加的方式结束在竞价循环中。美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作为两种应用广泛、最基本、最典型的招标方式,已经成为招标方式的主要类型。

一般认为,在指导投标人报价时,美式最高,荷兰式最低。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美式或荷兰式在目前的招标发行中起到什么作用,必须具体分析。

国内债券发行市场的实际运行表明,债券发行所处的市场环境、机构投资者的结构特征、机构属性、投资者的专业素质、投资者的投标动机以及发行的债券种类等都可能对中标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因素,结合不同的招标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招标结果,从而影响发行成本。比如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一些大银行)在市场流动性充裕或过剩、利率持续走低的牛市环境下,面临着强大的流动性管理压力。由于投标人更注重完成投标量,此时选择荷兰式招标发行债券,会导致投标人淡化利率的考虑,激活群体行为的羊群效应,促使投标人报出较低的投标利率。市场上曾出现过15年期债券中标利率低于二级市场剩余期限为6年的到期收益率,甚至低于5年期银行存款的情况。

试想一下,在上述情况下,如果选择美国式的招标方式,会有什么不同?显然,美式招标会引发投标人对中标率的赌博,特别是当投标人的组织有相应的内部考核机制,或者投标人自身的职业追求较高时,投标人必然会考虑其中标率相对于其他投标人的水平,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投标的盲目性,从而增加理性成分。这样群体行为的羊群效应会明显降低,中标也不太可能明显偏离市场利率水平。

世界上大多数招标发行股票的国家都采用多价招标的方式。但目前有采用单一价格招标的趋势,如美国在90年代初就开始尝试这种方式,虽然招标理论支持单一价格招标方式,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优势。所以两种方法没有绝对的优劣。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资金供求关系、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和承销能力、市场特征都是不同的。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可以灵活运用这两种方式。其实早在1995,中国就已经尝试了各种价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