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目标有两个基本特征。它们是什么?
这是课程目标的正式取向。美国课程专家舒伯特认为,课程目标的形式取向主要有四种类型,即普遍目标、行为目标、生成目标和表现目标。
“普遍目标”的定位,是指以一定的哲学或政治观点为基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推导出具有普遍或一般性质的教育目的或原则,然后将这些目的或原则运用于课程领域,使之成为课程领域中普遍的、规范性的指导原则的方式。这种取向直接将一般教育目的或原则作为课程目标,将课程目标与一般教育目的和原则混为一谈,往往具有普遍性、模糊性和命令性的特点。它可以广泛应用于所有的教育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