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流程

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如下:

根据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能有效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较好地完成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在所教学科上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显著成绩,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上取得显著成绩,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高级中学、中级中学(一级)、初级中学(二级、三级)、中专系列:高级讲师、讲师、助教(高级中学教师、中专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别;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为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职称设置五个等级,从高级职称到职级,依次为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职级职称。